澎湃新闻12月13日获悉,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2月8日向各地下发了《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通知》规定,“超级放贷人”模式应当认定为违规;禁止继续提取、新增风险备付金,已经提取的应当压缩消化。《通知》还要求整治期间P2P机构必须在备案前做好银行存管。
对于P2P备案期限,《通知》要求在2018年4月底之前做好辖内主要P2P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并在6月底之前全部完成。这也是为期2年的P2P专项整治的最后一步收尾工作。
至于之前的“存管属地化”问题,一位接近监管的人士表示,在召开相关整治会议的时候,提出“不对存管银行提属地化要求”。
“超级放贷人模式”指的是专业放贷人模式,超级放贷人向借钱人放贷,取得相应债权,然后债权按金额、期限打包错配、小额分散给投资人,并到期回购债权。一般来说,超级放贷人是P2P平台所熟悉的自然人,甚至是网贷平台的法人代表和高管,通过这种模式,借贷双方的资产、资金匹配图提高,看起来更为合规。但是容易形成资金池,容易产生自融风险,拆分债权也会导致期限错配。
风险备用金是各家平台用以为自己增信的一种方式。一般来说投资者对P2P网贷平台的可靠程度不放心,于是“风险备用金”应运而生,在出现债权逾期甚至坏账的时候,用来垫付投资者。绝大多数P2P平台都采用了这种“半兜底”模式,但这种模式饱受争议,因为有“保本保息“的潜在含义,而监管部门对P2P网贷平台的定义是“信息中介”而非“信用中介”,不能擅自为自己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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