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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虎”不停手 辽苏湘三地“大虎”或被双开或被起诉
2018年02月05日 19:16:02 来源:新华社

  春节将至,打虎节奏依然不停。

  辽宁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刘强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辽宁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刘强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刘强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提任副省级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搞有组织的拉票贿选活动,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报销个人费用,违规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长期卖官鬻爵,严重破坏所在企业和地方的政治生态;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搞权色交易;违反生活纪律。拉票贿选问题涉嫌破坏选举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刘强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宗旨意识,私欲极度膨胀,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性质十分恶劣、情节特别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刘强开除党籍处分;由监察部报国务院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江苏省人民政府原常务副省长李云峰

  中共江苏省委原常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原常务副省长李云峰涉嫌受贿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已向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李云峰利用担任中共江苏省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省委常委、秘书长、江苏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湖南省委原常委、宣传部原部长张文雄

  中共湖南省委原常委、宣传部原部长张文雄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张文雄利用其担任中共湖南省委副秘书长、怀化市委书记、衡阳市委书记和湖南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利用其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张文雄及其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不能说明来源,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苏湘两地两起案件,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中分别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

  (综合自新华社、人民日报客户端)

标签:刘强;被告人;涉嫌受贿;起诉;反腐 责任编辑:汪江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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