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基层23年 广东江门民警叶志恒昏迷23个月后殉职
中青在线广州2月13日电(曾祥龙 梁志勇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林洁)记者今晚从广东省公安厅获悉,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民警叶志恒在昏迷23个月后,因身体机能衰竭,于2月12日在五邑中医院ICU病房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
叶志恒,男,1970年8月出生,广西忻城县人。中共党员,三级警督,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1次、个人嘉奖15次。2017年4月被江门市文明委命名为第六届“爱在江门”十佳道德模范。
2016年3月18日,叶志恒在完成连续20天的安保任务后,因疲劳过度突发脑溢血晕倒在工作岗位上,后被送到江门五邑中医院抢救。手术后,叶志恒一直昏迷未醒,未脱离危险期。叶志恒住院治疗期间,广东省政府、省信访局,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以及省、市、区三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多次协调国内著名脑科医疗专家会诊。
23年来,叶志恒始终无怨无悔地战斗在公安基层一线。
1995年9月9日,时任巡警大队民警的叶志恒利用休息时间上街购物时,突然听到背后有人喊“救命啦”。叶志恒循声望去,发现一名中年男子手持凶器正在追逐一名满身是血的女子。关键时刻,叶志恒表现出了一名警察的睿智、勇敢,他奋不顾身扑向歹徒,凭借过硬的擒拿术,赤手空拳将该男子制服。事后,他被江海区政府记三等功一次。
在1997年“2.1”绑架勒索案中,叶志恒在侦破该案中,假扮事主亲戚与绑匪开展了6个小时的周旋。疑犯发现不妙后,骑摩托车逃跑。叶志恒死死抱着嫌疑人,被拖行6米多。最终,叶志恒在同事们的支援配合下将绑匪制服,成功解救人质。
叶志恒长期积累群众工作经验,他总是从群众的角度出发,既维护化解了矛盾,又为群众主持了公道。近年来,叶志恒先后参与处置各类突发事件100多起,化解矛盾纠纷一大批。
2015年底,辖区某企业因资金链断裂导致工人工资无法及时支付。部分员工因着急拿钱回家过年,不断聚集甚至有过激行为。对此,负责介入处置的叶志恒连续3天深入工人住处,逐个逐个了解诉求,协助登记统计拖欠工资的金额,化解群众的误解与对立情绪。他从法律、情理等方面跟工人代表细细道来,引导他们从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自己垫钱帮着急回乡的农民工兄弟购买火车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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