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微信贩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被抓
2018年03月23日 16:20:1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图为挖出的猕猴奶瓶、尿布以及猕猴的骨骼、毛发等。 钟欣 摄
中新网昆明3月23日电 (王艳龙)记者23日从昆明市森林公安局获悉,一女子利用微信贩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被该局抓获。目前,这名女子和收购者均已被刑事拘留。
2017年8月3日,昆明市森林公安局接到线索:有人利用微信朋友圈贩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接报后,昆明市森林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迅速对被举报的微信号进行调查,确认了王某的身份。
民警在调查中发现,王某确实存在利用微信帐号贩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王某于2017年8月2日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上发布了幼猴视频并配有“明年猴价全部上涨,同城喜欢的抓紧”等文字招揽客户。民警将幼猴视频送至云南濒科委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经鉴定该猴子是灵长目猴科猕猴,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图为民警取证。 钟欣 摄
通过进一步调查,民警发现幼猴已被王某卖给和某某,民警立即前往丽江找到了和某某本人,经询问得知,其收购的猕猴幼崽已死亡。随后,和某某带民警在小区绿化带内找到了掩埋这只猕猴的地点,并挖出了猕猴使用的奶瓶、尿布以及猕猴的骨骼、毛发等。据和某某交代,2017年8月份,和某某通过微信联系上王某,并花费16200元向王某收购了一只猴子(包含运输猴子的费用),后王某将猴子运输至丽江交给了和某某。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和某某和王某的行为因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昆明市森林公安局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标签:取证;猕猴;昆明市;奶瓶;民警;猴子;尿布;骨骼;濒危野生动物
责任编辑:王艺
热点新闻
相关阅读
版权和免责申明
微信分享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