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主供水管道发生爆裂。”
“全城停水长达60余小时。”
“20万居民饮水困难。”
……
事隔四年,四川省营山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吴文君回忆起那次“紧急63小时”事件,仍记忆犹新。
全城百姓排长队接水
初查,疑是人为
2014年2月11日,农历正月十二,吴文君心里隐约有种不祥的预感,刚在办公室坐下,她就接到检察长罗伟的电话,通知马上召开紧急会议。
违章建筑就在水管上方
“大家今天应该都知道了,停水了。”
“从凌晨四点就开始停了,全城停水,已经十多个小时了。”
“全城?范围也太大了吧,现在可还是过年期间!”
“政府现在正在组织抢修,我们也要做好准备。”
根据多年的办案经验,吴文君预感到这不是一次简单的事故,背后一定有重大隐情。分管公诉工作的她明白罗伟检察长所说的“做好准备”就是时刻待命。想到这是关乎全城20万居民饮水问题的大事,吴文君不由得蹙紧了眉头。
“我们马上到现场去看看。”
随即,吴文君和相关人员奔赴到事故现场。
水管的爆裂点在村民张某的房屋下,现场农田被淹没,附近的房屋也进了水,水柱四面喷射、来势汹汹,抢修人员把事发点围了里外三层,正在积极抢修。
“爆裂点为什么会在村民的房屋下,爆裂是否跟这个房子的建设有关系?”吴文君陷入了沉思。
“吴检,看这情形很可能是人为的事故。”随行的检察干警作出判断,与吴文君的想法不谋而合。
“我们回去再好好综合分析一下情况。”
那么,水管爆裂究竟是否人为?
水荒,如临大敌
村民张某新建房屋下的爆裂点是县城供水主管道,可谓是全县大小水网的主干。营山缺少河流,县城20万人饮水靠从几十里外的水库用管道引来,这管道不仅是饮水管,更是群众的生命线。没有水,县城居民生活、生产均难以为继。这次水管破裂引发了全城居民连续63小时的水荒,县城大小商店里的矿泉水、桶装水全部售罄....。。似一场灾难降临,全城恐慌,民怨沸腾。
“政府都到哪里去了?”
“水这么停了,谁来管我们?”
“还在正月期间,停这么久的水成何体统!”
面对百姓焦虑不安的心情,为解燃眉之急,营山县政府请调了全市的消防车分点送水,排队接水的人群形成长龙,现场还出现了哄抢、打骂事件,领不到水的老百姓甚至拦路“抢”送水车,就连过路货车的水箱都被群众强行放干了水。
严峻的水荒形势危及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社会治安,一时间谣言四起,民愤难平。此次水荒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8万元,间接损失数额更大。为早日查明情况,明确事故责任,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吴文君带领检察院的精干力量提前介入侦查。
2月13日,营山县公安局对张某房屋建设承包方尹某、肖某、陶某等以重大责任事故罪立案侦查,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审查批准逮捕,案件移送至公诉部门审查起诉。
那么建房者与水管爆裂有何关系呢?
违章,埋下隐患
原来,2011年11月,村民张某家的房屋因地震受损开裂确定为危房后,便委托其亲戚陶某重新修建房屋。在没有取得任何规划和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陶某把房屋承包给了毫无建筑施工资质的尹某和肖某修建。在开挖房屋基础时,工人发现在一个桩洞下面有大约直径50cm的铸铁供水管,而陶某等三人不以为然,继续往里浇灌混凝土违章施工,导致房屋基础桩直接压在水管之上。
房屋建设过程中,曾因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检查其无证违建而停工,然而几天后又继续开工。工人们害怕出事,陶某却称“上头有人”,证件迟早会办下来,让工人放心施工。然而直至两年后水管突然爆裂,张某家的建房相关证件仍没有办下来。
审讯过程中,几名嫌疑人以施工当时水管没爆裂为由拒不认罪,并称此次爆裂是因水管陈旧所致。而这时,也有人打招呼说情干扰办案。
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水管破裂,是水管本身质量原因,还是违章建设所致?吴文君要求承办人员仔细慎重查明原因,案件通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表明:自1991年水管铺就以来,20年间发生过三次爆裂外,根据相关记载和当年三次参与维修的工人们证实,这三次爆裂原因有供水公司施工挖断、公路旁建地磅施工压断、村民修路不小心挖断等,均是人为因素造成,水管本身不存在质量问题,经得起时间考验。
但吴文君认为,尚需进一步对此次爆管原因作深入的科学技术鉴定,才能以理服人。
鉴定,揭示真相
吴文君带队走访了四川省建设厅、质量监督总站、工程质量研究所等多家机构,咨询了多名专家学者。2月26日,营山县检察院委托四川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对管道破裂原因进行鉴定。技术人员亲临现场勘验检测,对提取的物品进行成分分析、压力拉力测试等一系列科学检验,多次进行补充验证,慎重作出结论——水管表面无明显锈蚀,可以排除水管爆裂系因陈旧而破裂的可能。该房屋独立基础为局部放置于管道上,其余部分为地基土,房屋建成后,上部建筑传至基础的负荷由地基土和管道共同受力,在建筑的后续使用中,地基土出现沉降,导致了地基土的受力由管道承担,管道到达其极限承载力后造成爆管。
取得了关键证据,爆管原因也随之浮出水面。但常见的重大责任事故罪是在建设过程中因违章作业或强令冒险施工所致的当场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而此案是违章施工在前,事故发生在两年之后,间隔时长,实为罕见。为慎重起见,营山县检察院多次召开检察委员会对这起轰动县城的“爆管案”进行讨论。检委会一致认为,房屋施工当时虽未当场压爆水管,时间上有所滞后,然而违章所致对管道的损害行为一直处于持续状态,最终致损害结果发生,应当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犯罪嫌疑人的责任。经过认真研讨分析,辩驳研判,检察院决定以3名犯罪嫌疑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提起公诉。
然而,案件并没有一锤定音。
庭审,众说纷纭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庭审当天,一名证人因为种种原因当庭翻证,企图否认三人明知地下有管道而违章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事实。3名被告人当庭翻供,称公安人员暴力取证,其辩护人也一致作无罪辩护,混淆视听。庭外,被告人亲属四处活动干扰办案,阻力极大。一时间,街谈巷议,争辩不休。
“造成直接维修损失不超过50万元不构罪”“鉴定机构资质不足、技术检测样本来源有问题”“管道原来进货渠道不正规,贪污腐败,质量不合格,即使合格,多年锈蚀也已腐朽不堪”等辩解一时甚嚣尘上,甚至还有人散布有关部门打击报复等谣言。
恰如,风起云涌、黑白不明、众说纷纭,罪与非罪悬而未决。
面对前所未有的挑战,吴文君丝毫没有动摇信念,她立即召集办案组人员开会研究:其无资质施工,无规划设计,无勘探材料,无建房许可,故意违章建设不容置疑;群众指证其明知地下有管道而强令冒险施工,在侦查和起诉阶段其亦供认不讳,与现场勘验等证据印证一致;讯问时同步录音录像资料证实公安办案人员没有逼供行为;虽直接维修损失不足50万元,但造成社会影响恶劣,间接损失巨大……综合分析后,吴文君果断决定启用专家证人出庭作证。
她带领公诉人多次前往成都了解鉴定过程细节和专业知识,一一消除证据矛盾。在庭审中,公诉人据理力争,多方质证,并请3名鉴定人出庭作证,当庭接受审判人员、陪审人员、被告人、辩护人等诉讼参与人的质询,述清真相,让大家明白其中的科学道理。后又请鉴定人赶来营山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答疑解惑,面对面阐述了专门性技术问题。最终,法院采纳了鉴定结论,作出了有罪判决。
2015年4月14日,历时一年多的营山县供水管道爆裂案在营山县法院一审宣判。法庭认为,营山县检察院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尹某、肖某、陶某等3名被告人重大责任事故罪成立,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彻查,坚守正义
水管爆裂案宣判后,监督仍没有结束,其背后的渎职犯罪案件依旧隐蔽在硝烟弥漫的战场。
违规修建为何没有得到制止?停工之后为何又继续开工?吴文君建议对此案启动“一案四查”机制,即:除了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追究背后的渎职责任,建议相关部门行政责任和纪律责任,四责同究。
“事实都这么清楚了,还要查这查那,这个检察官真多事。”有人开始在背后议论,但吴文君没有动摇:“所有事实必须查清,这是办案的原则,也是检察官的职责所在。”
吴文君整理思路,将办案中收集到的职务犯罪线索一一梳理并移交给了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现已转隶监察委),张某所在镇的国土资源所原所长何某、村建环卫服务中心主任杨某被立案侦查。
办案人员查明,何某在工作中发现村民张某违规建房,发出停工通知,但碍于陶某的亲戚镇党委副书记陶某某的情面,选择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玩忽职守,不制止、不查处、不上报,放任该违章建筑建成,致使楼房下的供水主管道爆裂,造成县城停水60余小时的恶劣社会影响。而杨某在带队巡查中不认真全面清查,走马观花,未及时查处拆除该违章建筑等事实,严重失职。
在侦查过程中,办案人员还发现何某存在行贿受贿行为。最终,营山县检察院对何某以受贿罪、行贿罪、玩忽职守罪提起公诉,法院判处何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相关部门在收到建议后,对杨某、陶某某作了党纪政纪处分。同时,营山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督促相关单位提起民事诉讼索赔了损失,并监督相关部门对压在供水主管道上的违章建筑予以了拆除。
该案再一次为违章乱搭滥建者敲响了警钟。后来,由吴文君带领的办案组被上级检察机关荣记“集体三等功”,吴文君将奖牌放进了单位陈列室的橱窗,没有多作留恋。
“荣誉属于过去,未来始于现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是我们永恒的追求。”吴文君对单位的年轻干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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