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对美国等国进口卤化丁基橡胶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2018年04月19日 11:29:15
来源:商务部网站
商务部公布对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新加坡的进口卤化丁基橡胶反倾销调查的初步裁定
2018年4月19日,商务部发布2018年第39号公告,公布对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新加坡的进口卤化丁基橡胶(也称卤代丁基橡胶)反倾销调查的初裁裁定。
商务部初步裁定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新加坡的进口卤化丁基橡胶存在倾销,国内卤化丁基橡胶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并决定对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新加坡的进口卤化丁基橡胶产品实施保证金形式的临时反倾销措施。
根据裁定,自2018年4月20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新加坡的卤化丁基橡胶时,应依据裁定所确定的各公司倾销幅度(26.0%-66.5%)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
应国内卤化丁基橡胶产业申请,商务部于2017年8月30日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新加坡的进口卤化丁基橡胶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40023910和40023990税号项下。
截图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站
标签:卤化丁基橡胶;进口卤化;保证金
责任编辑:汪江军
热点新闻
相关阅读
版权和免责申明
微信分享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