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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已执行欠款还清 村主任夫妻为何仍“被老赖”?
当事人“被老赖” 遭推诿投诉无门
2018年04月26日 08:10:36 来源:中国青年报

  中国青年报北京4月25日电 家住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沙岭街道兰台村的谭国利、安桂琴夫妇,突然“被老赖”了。

  2月27日上午,安桂琴接到村民黄某打来的电话。对方告诉她,2月26日晚10点23分,自己在电视上看见他们出现在沈阳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一个名为“今日执行·老赖曝光台”节目中。

  在回放视频里,安桂琴看到自己和丈夫双双出现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5名“失信被执行人员”的个人照片、姓名、详细家庭住址、身份证号、执行标的额及执行依据等信息被一一公布。节目最后总结道,“以上人员依法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

  安桂琴脸色一下变了,“咋不是老赖还成老赖了呢?”害怕患病的丈夫谭国利担心,她没敢第一时间告诉他。

  安桂琴告诉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电视上公布的这笔款项涉及民间借贷纠纷,由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执行,早于2017年3月15日执行完了。

  2016年12月7日,沈阳中院终审判决谭国利夫妇败诉,要求两人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支付相关款项。12月20日,判决送达谭国利。

  2017年3月15日,作为代理人,谭国利之子提着现金到于洪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将钱款还清,执行法官并未按照他的要求出具结清证明,称有录像佐证,并开出诉讼收费票据。安桂琴提供的“人民法院诉讼收费专用票据(结算)”显示,交款人“谭国利、安桂琴”于2017年3月15日交付执行费9300元,该据用于结算时正式收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规定,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但直到今年2月26日,谭国利夫妇才知道自己出现在沈阳广播电视台的“老赖”名单上。

  “被老赖”后,他们第一时间登录最高人民法院官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并未查到自己的信息。

  但安桂琴很着急,“我是村主任,丈夫是做生意的。如果知道你是老赖,谁敢跟你合作?你不讲信誉,现在人多敏感啊,指定有影响。”刚知道这件事时,她害怕被村民议论,都不好意思在村里露面。

  他们想讨个说法。2月29日至3月5日,安桂琴先后找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洪区人民法院和沈阳广播电视台,均没有得到明确答复。

  3月29日,在记者的陪同下,安桂琴来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咨询大厅,工作人员表示,“所有的老赖名单最后会汇集到沈阳中院”,并称若有异议,需找原执行法官证明或提出执行异议。

  安桂琴来到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希望调取档案,工作人员称档案被执行法官借走了。根据执行大厅提供的电话,安桂琴向执行法官袁伟问询相关情况,对方告诉她,“2017年3月6日给你列了失信被执行人”,因为“没有签和解协议”。安桂琴表示,在3月15日还款前,他们未收到相关执行通知,载明有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风险。

  在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上,一块巨大的LED屏幕“老赖曝光平台”每天滚动播放失信被执行人身份信息,执行标的金额从1万元到数百万元不等。

  安桂琴又找到沈阳广播电视台相关节目制片人。此前,她在一个多月的等待中,无人联系他们夫妇。沈阳广播电视台相关节目制片人表示,“电视台只是替法院公布信息”,并称“没有信息核实的途径”。

  该相关人士表示,沈阳广播电视台已于3月5日晚播出更正信息,如果仍有问题,可通过其他方式弥补。

  后根据对方发来的信息,安桂琴看到,当晚9点50分,在播报的新闻节目下方有一行滚动播放的字幕,未标明“更正”字样,仅显示“公告:《2017辽0114执72号》执行案件已于2017年4月20日执行完毕结案,安桂琴(身份证号……),谭国利(身份证号……)二人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移除。”

  谭国利非常愤怒,“播出时轰轰烈烈,更正时才这么小的字”。

  3月29日,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发现与安桂琴同一时间曝光的另外几名“老赖”,只有一人可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查找到相关信息。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拨打了执行法官袁伟的电话,袁伟表示在电话中不方便透露相关信息,称“已有当地媒体介入,法院会尽快给出正式的答复”。记者拨打沈阳中院、于洪区人民法院办公电话,均无人接听。

  截至记者发稿时,没有任何人向谭国利夫妇表示歉意。谭国利表示,自己一定要讨个说法,恢复受损的名誉。

  

标签:老赖;执行;欠款 责任编辑:沈正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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