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一张“无罪证明”跑了4个派出所
本报天津5月17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张国)为了证明自己没有犯罪记录,天津市民龙蒙跑了4个派出所,等了10天。
龙蒙是一位法律硕士,正在申请律师执业证。按照《律师法》,申请执业者不能有犯罪记录。5月7日,他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天津市红桥区三条石派出所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本以为事情很简单,但民警告诉他,他的户籍今年3月16日才迁到这里,该所只能开具自此以后无犯罪记录的证明。
龙蒙7年前因升学将户口从外地迁入天津。由于就业、购房、换房,他的户口先后从南开区学府街派出所迁至南开区广开派出所、北辰区宜兴埠派出所、红桥区三条石派出所。三条石派出所告诉他,此前时间段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要去当时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但是,龙蒙咨询了另一个派出所,那里的民警告诉他,按照规定只能是当前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由于他已迁出,他们无法开具证明。
去年,当地公安部门一份关于出具证明操作规范的文件称:“对于确有明确法律规定应当出具无犯罪记录核查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予以出具。”
5月10日,龙蒙在天津政务网向“市长信箱”反映了自己的经历。次日下午,他接到了三条石派出所电话,得知自己反映的问题已经转到派出所办理。当时是周五,双方约定5月14日周一办理。
5月14日上午,龙蒙去了三条石派出所。民警带他走遍了此前的3家派出所,调阅纸质档案。跑了一上午,因为其中一家派出所的档案室在搬家,档案无法查询,他仍没拿到证明。
今天下午,他终于从三条石派出所开出了无犯罪记录证明,此时离他提交律师执业证申请的截止期限已经很近了。
因为同样的原因,龙蒙有几位同事也去各自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他们也都有过多次迁户记录,但没有人像龙蒙这样,逐一回原派出所查询。记者咨询的天津另一个派出所,也表示只要户口在辖区内,凭户口簿和身份证即可到场开具证明。
为了感谢带他奔波的民警,龙蒙通过天津公安民生服务网络平台发了一封感谢信。信末他提出,希望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省却群众和基层民警的奔波劳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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