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共青团中央印发《全国中学生18岁成人仪式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规范》深入贯彻落实《中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部署要求,通过规范的18岁成人仪式教育进一步加强中学生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增强中学生团员先进性的重要载体。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青少年健康成长,对青少年寄予厚望。18岁成人仪式旨在抓住中学生从未成年向成年转变的关键时期,对广大中学生进行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国家观念教育、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引导和帮助广大中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公民意识、宪法和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感恩意识,从内心深处激发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努力成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规范》适用于全国各普通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的成人仪式,以学校团组织为主组织实施,各省级、地市级、县级团组织等可参照举办区域内示范性的成人仪式。《规范》共分为9个部分,主要内容包括工作目标、基本原则、参与主体、活动时间、活动地点、基本程序、誓词内容、仪式标志、组织实施等。
《规范》明确了参与主体为即将或刚刚年满18周岁的中学生,可根据情况覆盖高三年级的全体学生。活动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国家宪法日”(12月4日)举行。各地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在五四青年节或当地确定的“成人节”“成人宣誓日”举行。举行成人仪式的地点既可以在校内,也可以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社会实践基地、志愿服务基地等有教育意义的校外场所。成人仪式的标志造型由阿拉伯数字“18”组成飞鸟展翅的形象。
《规范》明确了成人仪式的10项基本程序,将增强中学生的公民意识、法治意识、感恩意识、责任意识的目标贯穿始终,强调由团员作为发言学生代表,是团员的须佩戴团徽,进一步凸显共青团元素。
《规范》规定了誓词内容,主要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青少年的重要讲话精神,阐明了“成为什么样的新时代公民”和“如何成为新时代合格公民”。强调领誓人一般为团组织负责人或学生团员代表。
据悉,共青团中央在1996年、1999年、2000年、2002年相继就开展中学生18岁成人仪式作了通知要求,并于1996年印发《共青团中央关于规范十八岁成人仪式教育活动的暂行意见》(中青发[1996]9号),首次对18岁成人仪式活动作出规定。当前各地开展18岁成人仪式教育活动主要是依据该文件中“成人宣誓仪式”环节内容。《规范》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各地成人仪式活动的规范性、仪式感、教育作用和时代意义,是贯彻落实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要求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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