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呼万唤始出来,酝酿多年的税延型商业养老险终于落地。
5月1日起,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开始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随后,银保监会等4部门联合发布《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开发指引》。面对人口老龄化,被寄予厚望的税延养老险终于来了。
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到底是什么?它能帮助投保人省多少钱?给未来养老增加多少“筹码”?咱们来算一算这笔养老账。
为啥要投保?
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即居民投保税延养老险时,所缴纳保险费允许税前列支,养老金积累阶段免税,退休领取养老金时再缴税。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鲁全向《工人日报》记者介绍说,我国正在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其中第一层次是依靠劳资双方和政府力量的基本养老保险,第二层次是劳资双方共同承担的企业(职业)年金,第三层次是体现个人责任的商业养老险。
“目前,基本养老保险‘一支’独大,第二层次覆盖范围较小。退休职工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基本养老保险,其替代率(退休金/退休前工资)在50%左右,保障水平跟退休前的工资收入相比有落差。要保证退休后的生活水平,还需要第二、第三层次发力。”鲁全告诉记者。
鲁全认为,我国养老金的供给构成中基本养老保险发挥着最主要的作用,这主要是由于现在的退休职工,在其年轻时还没有多层次养老的概念,而未来的养老金构成一定是涵盖企业(职业)年金和商业养老险的叠加式的。
根据财政部等5部门日前发布的《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在试点地区取得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等纳税人均可投保。
如何投保?
“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需要投保人找商业保险公司购买投保。”南开大学金融学院教授朱铭来介绍。 银保监会日前公布,首批12家保险公司符合经营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的要求。税延养老保险产品上市蓄势待发。
从投保流程来看,税延养老保险产品采取账户式管理模式,投保人首先要有一个用于归集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缴费、收益以及资金领取等的商业银行个人专用账户。账户内提供多种产品选择,封闭运行,与居民身份证件绑定,具有唯一性。
投保人可根据自身需求、偏好、年龄等因素自由选购产品,保险公司应开具发票和保单凭证,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公司建立的信息平台出具税延养老扣除凭证作为扣税凭据。纳税人将相关凭证提供给扣缴单位,扣缴单位按要求办理税前扣除有关事项。
个人按规定领取商业养老金时,由保险公司代扣代缴其应缴的个人所得税。
朱铭来告诉记者,税延商业养老险的管理包括缴费参保阶段、投资积累阶段及养老金领取阶段,覆盖参保人自缴费参保之日起的整个生命周期,长达几十年,不是一个简单的短期投资行为,其面临的主要风险是资金投资风险和人均寿命不断延长后的长寿风险。
优惠力度有多大?
试点通知明确,缴纳保费准予在申报扣除当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限额据实扣除,扣除限额按照当月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收入的6%和1000元孰低办法确定;账户资金收益暂不征税;领取商业养老金时,25%部分予以免税,75%部分按照10%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朱铭来介绍,1000元是参保人可享受税延优惠的最高缴费水平。泰康养老董事长李艳华认为,随着试点工作推进和人民养老需求提升,税延额度可能逐步做调整。
据上海市人社局数据推算,以2017年度上海市职工平均工资7132元计算,扣除五险一金1248.1元后,应税工资5883.9元,个人所得税为133.39元。实行个人税延养老保险试点后,如果个人购买了该保险,应税工资可再扣除427.92元,即5455.98元,按此计算的个税为98.09元。与此前相比,减少35.3元,降幅26.43%。
针对不少职工关心的买了税延商业养老险,退休时能领多少钱,银保监会也算了一笔账:假设一位参保人从30岁开始购买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每月拿出1000元投保,产品保证收益率是复利3.5%,等60岁退休时,总共缴纳保费36万元,但账户价值是61.8万元。通过精算,一个月可以领到2746元。
考虑到货币的时间价值和通货膨胀因素,一些职工担心买了税延商业养老险,领取时会缩水。对此,鲁全告诉记者,“从寿险产品此前的市场表现来看,总体可以跑得过通货膨胀,基本可以克服贬值压力。”寿康养老方面表示,只要收益率高于通货膨胀率,购买税延养老险的资金就不会贬值。
采访中,多位专家强调“保险姓保”的原则。朱铭来提醒,和其他理财类金融产品相比,税延商业养老险的最大优势,即能承担长寿的风险,“它有风险分散机制,活的时间越长,未来拿得越多。”
有人认为,商业养老保险占用了现有资金,存在机会成本的损失。但这种产品为个人规划投资、储备养老提供了一种新的选择。朱铭来认为,政策从监管的角度作出了最有利于消费者的产品设计要求,定价将更公平合理,能将消费者未来利益最大化。
资金安全吗?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税延养老保险产品设计要充分体现保险风险保障功能和长期资金管理优势,既要帮助参保人有效抵御工作期间养老金积累阶段的投资风险,在确保养老资金本金安全的基础上取得长期稳健的投资收益;又要帮助参保人有效应对长寿风险,实现退休后养老金的终身领取或长期领取,确保活到老、领到老。
根据《指引》,保险公司开发设计税延养老保险产品应当以“收益稳健、长期锁定、终身领取、精算平衡”为原则,满足参保人对养老资金安全性、收益性和长期性管理要求。
这名负责人介绍,参保人个人账户中所缴保费、费用收取、投资收益、资金总额、养老金领取情况等均是清晰透明的,可随时查询。
保险公司应当遵循“公平、合理、审慎”原则,根据精算原理和有关保险监管规定,对税延养老保险产品计提各项准备金,并定期进行充足性测试。
朱铭来介绍,即便保险公司出现财务危机,《保险法》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参保人在开始领取养老年金前,可进行产品转换,包括同一保险公司内的产品转换,或跨保险公司的产品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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