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以精准监督执纪问责 护航精准脱贫攻坚
2017年以来,青海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自觉担负起重大政治责任,统筹谋划推进,强化工作措施,以精准监督执纪问责护航精准脱贫攻坚。截至今年3月底,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08件,处理217人,其中给予处分143人。
提高站位,构建三位一体责任体系。省委坚持把扶贫脱贫作为当前最紧迫的政治任务、最现实的民生需求,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作了全面部署。2017年,针对巡视、执纪审查和审计中发现的扶贫、环保等领域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地区和单位的15名主要负责人,11名省委常委和党员副省长分别进行了约谈,指出存在问题,提出工作要求,传导责任压力。省纪委始终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作为重中之重,建立省纪委常委联系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制度。省纪委各常委主动担当,认真履职,先后40多次深入联系地区和单位调研督导。省州县三级纪检监察机关成立专项治理办公室,抽调业务骨干专司其职,上下联动,统筹协调,扎实推进。
联动协作,夯实监督四项机制。强化查纠“四风”联动协作机制,坚持与发改、财政、扶贫、农牧等涉农部门联系沟通,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做到信息共享、互相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健全查处问题线索协作配合机制,出台《关于在严肃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明确纪检、检察、审判、审计和扶贫部门在问题线索排查移送、处置、沟通协调等环节中的任务时限和具体要求。建立问题线索直报机制,规范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管理,规定各市州、县市区纪委专项治理办公室统一集中处置问题线索,按月统计上报受理和办理情况。同时,从省、市、县、乡四级层面全面梳理2016年以来全省受理和发现的问题线索,重点对查否件进行“回头看”,梳理出43件“查否件”由省纪委各执纪监督室全面复核。建立全程督查督办机制,规范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督办工作,优先交办转办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件,全程跟踪办理轨迹。2017年对50件进行重点督办,对15件进度缓慢、未按时报结的进行挂牌督办,做到对账“销号清零”,有效提升了问题线索处置效率。
聚焦问题,强力推进五项举措。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从2017年4月初开始,在全省范围开展为期9个月的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省纪委先后开展了3轮次乡镇、村社明察暗访,发现问题177个,逐一督促整改。认真开展“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治理。注重解决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等问题。全省各级党组织自查问题8287条,自纠整改问题7848条,整改率为94.7%,针对薄弱环节建章立制1975项。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执纪行动。省纪委筛选12条重点问题线索,由6个执纪监督室分别牵头,采取重点督办、提级办理、下沉督导、直接办理等措施,组织机关、市州和县区市纪委执纪审查人员提级办理。重点查处了化隆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中县委、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失职失责侵害群众利益的严重违纪案件,相关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违规使用的补助资金已追回。开展巡视巡察工作。聚焦扶贫领域,十三届青海省委在对9个国定贫困县开展常规巡视的基础上,近期启动第二轮巡视,对黄南、海北州及所属县和玉树、果洛州及所属部分县进行巡视。两轮巡视中坚持省委巡视与州县巡察上下联动、同向发力,把监督利剑直插基层。第一轮巡视中发现问题38个,移交问题线索17件,边巡视边整改151件。公开通报曝光。每期选定一个主题,从扶贫领域优亲厚友、虚报冒领、不担当不作为等不同角度切入,深刻剖析案例,在青海日报、电视台和网站等媒体公开曝光。去年以来,先后分22批次对67起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曝光,点名道姓曝光197人,充分发挥了教育警示和震慑作用。(青海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徐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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