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连续发布了3条厅官被诉的消息。2018年即将过半,记者梳理发现,截至6月29日,“最高检权威发布”共公布职务犯罪大要案信息84条,涉及省部级以上官员共14人,厅局级官员共72人。
回顾2018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继续巩固,高官的落马、审判,反腐败的国家立法,海外追逃追赃等持续推进,见证着反腐倡廉常抓不懈、拒腐防变警钟长鸣,同时也告诉每一个人,开弓没有回头箭,反腐败永远没有休止符。
14名省部级以上官员被公诉
从“最高检权威发布”信息可以看出,公布的84条职务犯罪大要案信息中共涉及88人,其中公诉省部级以上官员14人、厅局级官员61人、县处级干部1人。只有司法部原党组成员、政治部原主任卢恩光1人涉嫌行贿、单位行贿罪,87人均涉嫌受贿罪。
值得注意的是,在14名被公诉的省部级以上官员中,有1只副国级“大老虎”,即第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原委员、重庆市委原书记孙政才。他是十八大以来第6名涉贪腐的副国级及以上“大老虎”,其从落马到进入司法程序历时140天,仅次于周永康(129天)。今年的全国两会期间,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检察机关对已周永康、孙政才、令计划、苏荣等120名原省部级以上干部立案侦查,提起公诉105名。反腐败斗争取得赫赫战果,夺取了压倒性胜利。
今年以来已有10只“老虎”落马,他们是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党组副书记、总经理孙波,财政部原党组副书记、副部长张少春,贵州省副省长蒲波,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白向群,贵州省委原常委、副省长王晓光,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晓林,江西省副省长李贻煌,山东省副省长季缃绮,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赖小民和陕西省副省长冯新柱。10人中,落马的省级政府副职为6人,人数最多。冯新柱系2018年落马首虎。
截至2018年6月29日,今年上半年共有4只“老虎”获刑。孙政才被判处无期徒刑,广东省委原常委、珠海市委原书记李嘉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江苏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常务副省长李云峰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原党委副书记、总裁王银成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李云峰案公诉仅3天即开庭受审,他也是2018年唯一一位经历了被诉、受审、获刑的高官。
同时,开庭受审的省部级官员共13人,其中12人均涉嫌受贿罪,被称为年龄造假、学历造假、入党材料造假、工作经历造假、家庭情况造假的“五假官员”卢恩光则涉嫌行贿罪和单位行贿罪。
从涉案金额看,有3人受贿过亿元,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杨崇勇受贿2.06亿余元、孙政才受贿1.7亿余元、陕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魏民洲受贿1.09亿余元。李嘉,李云峰,湖南省委原常委、宣传部原部长张文雄,全国政协原常委、港澳台侨委员会原主任孙怀山,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文科,司法部原党组成员、政治部原主任卢恩光,甘肃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副省长虞海燕,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主席项俊波,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刘善桥等9人涉案金额超千万元。
监察法诞生 开启新时代反腐工作新征程
2018年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确立了监察委员会作为国家机构的法律地位。监察法的诞生,开启了国家反腐败立法大踏步向前的新征程。
2018年3月23日,国家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10天之后即4月1日23时,“贵州省委原常委、副省长王晓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消息发布,立即引发舆论关注。这是监察法实施后,国家监委组建并与中央纪委合署办公后打下的“首虎”。
与之前的通报相比,此次有3处重大变化。消息来源从“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变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涉嫌严重违纪”变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变为“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事实上,随着2018年省级地方两会的闭幕,各地省市县三级监察委陆续成立并公布了留置“第一案”。多地留置“第一案”开始于监察委员会挂牌不久,如江苏省、福建省留置“第一案”就是省监察委成立当天即开办。
各地留置“第一案”从采取留置措施到结束留置也十分迅速——陕西,24天;北京,28天;浙江,33天;新疆,35天;黑龙江,36天;江苏,46天……纪检监察系统原有干部和检察院转隶干部混编共同办案,有效缩短查办时间,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反腐力量整合优势凸显。
另外,在已公布留置“第一案”调查结果的14个省区市,留置结束后被调查人均被移送司法机关,其中7例涉嫌贪污,6例涉嫌受贿,3例涉嫌挪用公款,2例涉嫌行贿,另有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罪、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滥用职权罪等,犯罪数额从50余万元、100余万元、600余万元到上千万元不等。
而对于各地留置“第一案”的进展,记者了解到,江西“留置第一案”已于近日宣判。5月17日,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司法局原办公室主任兼报账员皮溢之贪污案开庭审理。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皮溢之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这起案件从3月3日立案调查,到3月21日解除留置措施,在19天内顺利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刀”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近日消息,2018年以来,截至5月31日,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8985起,处理27099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9227人。
对比2017年前5月全国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情况,2018年查处问题数、处理人数等增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2017年以来,截至5月31日,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5093起,处理2169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893人。且从网站集中通报曝光的各类问题看,数量均呈上升态势。
从2018年前5月全国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看,在常见的8项违规类型中,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公款吃喝、大办婚丧喜庆、公款国内旅游数量为5月最多,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款出国境旅游为1月最多,楼堂馆所违规问题为4月最多。
另外,我国法定节假日多集中在上半年,这些重要节点不正之风易发多发,谨防“节日腐败”显得尤为重要。从近年重要节日节点被通报曝光的案例来看,问题依然主要集中在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配备使用公务车等方面,这也正是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一些隐形“四风”问题依旧存在,如有的干部公款吃喝让下属单位“埋单”,有的“私车公养”,也有干部通过微信等新支付手段收受礼金,甚至有干部假离婚为给女儿办升学宴获取灰色收益。
今年“五一”、端午期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开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截至6月14日,该专区已集中通报7期共82起各类问题。记者了解到,该专区自2014年以来开设以来,对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集中曝光,目前已通报曝光问题近4000起。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特别是十九大后,习近平多次就加强作风建设尤其是查摆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出重要指示。为此,今年各地陆续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并开展专项治理。
在5月19日湖北省鄂州市召开的警示教育大会上,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画面:少数党员干部“空手”赴会、“木然”静坐,当起了“听大书”的“茶客”。会后,该市纪委监委迅速行动,开展5轮“地毯式”检查,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刀。
辽宁省纪委近日通报了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6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相关人员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分。西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专门印发通知,要求对不作为慢作为、文山会海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进一步开展自查。
军委纪委制定印发《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清单》,立起“靶标”精准施治。第一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已全面启动,在督察内容上,也特别盯住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督察整改不力行为……
新时代呼唤新气象新作为,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征程正在行进中。
“百名红通人员”已归案53人
6月22日,外逃17年的中国银行江门分行原行长赖明敏主动回国投案自首,成为今年以来第2名归案的“百名红通人员”。截至目前,“百名红通人员”已归案53人。
6月6日,中央追逃办对外发布《关于部分外逃人员有关线索的公告》,这是在党的十九大后首次、也是自成立以来第二次以公告形式曝光50名涉嫌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的外逃人员藏匿线索。其中,“百名红通”人员共有32名,赖明敏成为该公告发布后第2名投案的外逃人员,首名投案的外逃人员是曾任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法务部总监,涉嫌职务侵占罪的王颀,其外逃已5年。
据统计,赖明敏是党的十九大后第5名归案的“百名红通人员”,另外4人分别是贺俭(河北港口集团原方大房地产公司经理)、李文革(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国税局原工作人员)、周骥阳(浙江省委党史研究室原干部)、胡玉兴(山西省太原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主任兼资金管理中心原主任)。这5人当中,2人逃往加拿大,2人逃往澳大利亚,1人逃往香港。
其中,贺俭是十九大后首个归案的“百名红通人员”,胡玉兴是2018年首个归案的“百名红通人员”,周骥阳的到案意味着“百名红通人员”归案人数正式过半。
从2015年4月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部署开展“天网”行动并公布“百名红通人员”名单,到2017年4月中央追逃办公布22名外逃人员藏匿线索,再到今年6月6日公布50名涉嫌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外逃人员有关线索,截至2018年4月底,我国通过“天网行动”先后从9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4141人,其中国家工作人员825人,追回赃款近百亿元人民币。
我国撒下“天罗地网”,再次正告在逃腐败分子,海外不是避罪天堂,早日认罪服法才是唯一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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