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明确村监委会的职责是,对村务、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受理和收集村民有关意见建议。
随着“村财乡管”,村监委会成立,村级财务监管机制日益健全。与此同时,一些村难以入账的项目开始通过各种手法“穿衣戴帽”、弄虚作假,须引起警惕。
不合规费用“改名换姓”
今年3月至6月,河南同步进行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换届。在南阳市蒲山镇蒲山新街社区,“两委”换届异常艰难。在此期间,多年前的财务问题沉渣泛起,村里淤积多年的矛盾再次“井喷”,一时间上访不断。“一摊烂账”,让其从一个富裕先进村变成软弱涣散村。
采访中,半月谈记者看到一份2006年至2008年、2010年至2014年的蒲山新街社区财务收支情况明细表。明细表显示,在2010年“村财乡管”前,该社区多年收不抵支,支出名目繁多。比如,2007年招待费项高达6.6万元;支出村组干部工资4.09万元,是2006年同项支出的2倍多。
半月谈记者发现,“村财乡管”前,各种不当开销是“明算账”,并不避讳放到账本里让人看到;“村财乡管”后,却变为“明面账”,各种不当开销戴上各种“帽子”,伪装起来。
蒲山镇财政所“三资”中心提供的会计资料显示,2011年至2013年,蒲山新街社区每年以“误工补贴”“奖金”“管理费”等名义,在正规“村组干部工资”之外,给社区党支部书记、会计、监委会主任等干部发钱,共计10万元左右。
无独有偶。近年河南省临颍县审计局在审计该县一个村的财务收支时,发现该村党支部书记、村会计、村监委会主任等人串通虚列支出,以“防火机械费”“清洁家园人工费”名义,变通报销以前可以堂而皇之入账的招待费。
半月谈记者调查发现,随着村级财务管理趋严,大部分村干部对村级财务中哪些可以开支、哪些不能开支有了明确认识,有些村干部就开始搞变通、做假账,给不合规费用“改名换姓”,使其“变身”合规项目支出,逃避监管。
虚列支出、重复列支、虚报冒领,不合规支出由明转暗,“变身”明面上的合规账目……村级财务造假的手法五花八门。
为何监督失灵?
目前,我国基本构建了较完善的村级财务管理和集体资产监督体系,外部有乡镇财政所管“收支”,农经站管“审计”,另有村监委会负责内部监督。但在具体实践中,部分农村的财务存在内部监管失灵,外部监管乏力的问题。
以蒲山新街社区为例,蒲山镇多年前已撤销农经站,收归南阳市卧龙区农业局。基层干部反映,农经站有村级财务审计监督职能,乡镇农经站撤销后,缺少专职的审计人员,尽管实行了“村财乡管”,但村级财务审计监督难以定期大范围开展实施,使得村级财务造假有机可乘。
至于村监委会,虽然能发挥一定作用,但在不少村,监督效果一般。有村监委会主任坦言,监督是得罪人的差事,在农村这样一个人情社会,长久监督需要有上级部门的撑腰打气。
基层干部建议,应由审计、财政、农业部门或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对集体经济较强的村进行全面审计,审计结论由农业部门统一按村建档、信息共享。此外,还建议村级财务审计与村“两委”任期同步完成,让上届村干部清白离任,下届村干部放心接手。
在加强惩戒方面,基层干部表示在惩处村干部腐败问题时,有重党纪处分、轻经济处罚的现象。一些腐败村干部尽管丢了面子,却仍得了好处,难以形成有效震慑。建议进一步加强对“微腐败”的惩戒力度。(半月谈记者 孙清清 牛少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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