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准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着力点
——从信访举报处理情况看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涉及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占信访举报总量的大多数
2017年以来,武汉市纪委监委共受理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8985件(次),经梳理排查,涉及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信访举报6594件(次),占检举控告类信访总量的73.4%。
“微腐败”和作风问题看起来小,但也可能导致大祸害,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
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要把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任务,敢担当、敢碰硬,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湖北省武汉市纪委监委针对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情况开展专题调研,调阅近年来办理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力求通过分析研判,找准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着力点。
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主要特点
履职逐利推责,选择性作为问题突出。从群众检举控告涉及的重点领域分析,2017年以来,武汉市反映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等工作作风问题,占信访总量的23.2%,同比上升77.8%;反映权权交易和纵容特定关系人以权谋私问题,占信访总量的9%,同比上升33.4%。这表明,一方面,一些基层干部缺乏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门好进了,脸好看了,话好听了,但事情还是不好办。有的作风漂浮,对待本职工作得过且过,敷衍塞责;有的片面生硬套用文件,懈怠推诿,以暂无政策为由拒绝群众诉求;有的不正确履行职责,在精准扶贫、征地拆迁、低保审核等工作中政策执行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格。另一方面,一些干部面对利益好处抢着上,以权谋私、与民争利,向办事群众吃拿卡要、索贿受贿,或者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
窝案串案多发,“抱团式”违纪问题突出。从当前办理的信访问题看,一些基层干部特别是村干部由过去“单打独斗”向沆瀣一气、串通违纪违法蔓延,窝案串案频发。由于村干部常年在一起工作生活,在利益面前往往很容易达成默契。这类小团体、小圈子成员长期为了共同的利益,互为掩护、互为依托,在缺乏有效监管的情况下关系往往比较坚固,即使被发现后果已经十分严重。
公开透明缺失,混乱式管理问题突出。当前,反映基层干部问题举报量上涨明显,涉及乡科级以下干部的占信访总量的44%,在各类被反映人员中占比最高、增幅最大。与此相对,强农惠农、集体“三资”和民生工程等领域也成为群众举报和案件查处的“重灾区”。由于这些领域工程种类多、资金投入大、涉及部门广、流转过程复杂,如果没有明确的指向,很难将纷繁复杂的问题线条梳理整合起来监督核实,很容易形成监管漏洞。一些偏远地区的村社干部虽然职级不高,但掌握着当地的公共资源,在面对利益巨大的征地拆迁、危房改造、农村低保、惠农扶贫等专项补偿时,视国家资金为“唐僧肉”,不择手段强取豪夺。
手法隐蔽多样,变异式违纪问题突出。在反腐高压态势下,“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但一些老问题并没有绝迹,收受礼品礼金、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等问题仍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调研显示,群众反映“四风”问题占信访总量的68.2%。同时,隐形变异的新问题也不断涌现,手段翻新、日益隐蔽。如,有的部门和单位视单位公款为“口袋钱”,以伪造项目、虚开发票、化整为零等方式截留专项资金,设立账外账,私设小金库,用于发放奖金和各种补贴;有的把专项资金转移到下属职能部门,请客送礼、挥霍浪费。
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原因
基层党组织抓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两张皮”问题仍然存在,导致主体责任空转。一些基层党委在思想上重视不够、纪律观念不强,对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增强群众获得感的决心与力度不到位,依然把经济、社会、民生等视为“硬指标”,将党风廉政建设、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看做“软任务”,不能有效将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到基层神经末梢。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教育墨守陈规,入脑入心的新招硬招实招不多,致使少数党员领导干部丢失理想信念,缺乏红线意识;二是监督放任松弛,践行“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不够,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现不及时,心理不重视,整改不彻底,处理不严肃,震慑不到位,护短遮丑情况较为普遍;三是制度流于形式,权力清单不健全、责任边界不明确、运行程序不规范、监管机制不完善、执行落实不到位。
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监管和处理“两难”问题仍然存在,导致监督责任软化。一些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工作理念、思路、能力上存在不足,工作中抓不住监督重点,找不到监督盲点,看不到群众关注点,看似忙忙碌碌,实则点缀应付。在“熟人社会”中开展监督工作,很多纪检干部会从自身考虑,怕得罪人、怕丢选票、怕被疏远,拉不下脸面开展工作。同时,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人少事多,部分街(镇)纪检干部身兼多职,履职难到位。一些基层纪检干部纪检监察业务不过硬,面对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一筹莫展,感到“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硬办法不敢用,软办法不顶用”,不会监督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的问题比较严重。对于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少数纪检机关处置时顾虑较多,存在“和稀泥”思想,认为只要上级不追、群众不闹,就可以慢处理、轻处理,对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典型问题处理力度不够、惩处问责威慑不强,客观上致使部分群众对相关问题重复访越级访现象突出。
基层干部群众观念和纪法意识“两弱化”问题仍然存在,导致思想境界空虚。当前,基层干部工作条件艰苦、任务量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干部的工作心态和发展预期。一些基层干部宗旨意识、群众观念弱化,为熟人服务热情周到,对普通群众死抠政策,服务缺乏温度。少数干部对政策理论、法律法规的学习相对欠缺,缺乏应有的纪法意识,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不够,有的人认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约束的只是领导干部,面对“糖衣炮弹”敏感度不高,缺乏自律意识,很容易产生腐败和作风问题。
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建议
坚持研判督办双措并举,精准发现问题。充分发挥信访部门的窗口优势,充分利用数据储备和督办职能加强信息化建设,畅通和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进一步规范举报受理和办理流程,通过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利用,努力把信访举报反映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情况汇总好、分析透、研判准,提高信访举报分析研判的全面性和精准度,做到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等渠道掌握的情况相互印证,找准病灶、及时预警,把合理建议转化为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同时,做好涉及精准扶贫、惠农资金、救灾救济等领域的问题线索移送工作,全力配合主责主业。对重点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开展大起底和回头看,按照“分级负责、归口清理、全面起底、以清促办”的原则,明确办理时限,把握时间节点,细化处置流程,对已清理出的涉及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典型信访件办理情况进行质量抽查,对未办理的列出清单,及时发现问题、快速转办交办,跟踪整改销号,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上级交办涉及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件的办理,加强督查督办,跟踪检查下转举报件办理情况,推动信访件及时规范处置,不断提高办理质效。
坚持廉政教育与制度建设并重,盯紧责任落实。构建压力层层传导的责任落实体系,督促各级党委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针对新形势下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党纪法规教育和廉洁履职教育,引导基层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和法治意识,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氛围。建立健全对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政谈话提醒机制,充分发挥第一种形态作用,及时红脸出汗。扎紧制度笼子,做好监督的再监督,督促相关部门健全完善村(居)集体“三资”监管、工程建设项目运作、村(居)务公开、民主监督等体制机制,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决策权。健全基层权力运行防控监管机制,针对损害群众利益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要岗位,建立基层小微权力清单、风险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权力边界和责任归属,有效排查和预防廉政风险,使基层干部权力不越权、不错位、不缺位。
坚持零容忍态度,强化查处震慑。抓住“关键少数”,加强对乡镇村主职干部的监督管理。针对管理中的漏洞,密切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运用信息技术推动有关专项资料信息的共建共享,深入了解核实扶贫政策、资金使用、项目进展、措施落实情况,堵塞资金财物申请管理的漏洞,通过数据采集、比对、核查,对专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实现用数据说话、用数据管理、用数据监督。聚焦基层党组织,继续开展基层作风督查,在推进基层全面从严治党上聚神聚力聚焦,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微腐败”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查侵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严肃查处扶贫领域、民生领域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巧取豪夺等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以及“四风”问题。在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的同时,开展“一案双查”,实行责任倒查,对工作不力、听之任之,或者压案不报、有案不查,甚至袒护包庇等严重失职行为,严肃追究问责,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不仅要追究主体责任,还要追究监督责任,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湖北省武汉市纪委监委课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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