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游客恭王府内给朋友做讲解被阻拦?
恭王府博物馆表示禁止景区外导游讲解 事发时因游客讲解声音大被阻拦
路先生(左上)为朋友讲解时的监控画面
恭王府提供人工讲解服务摄影/付垚
正值暑期,位于什刹海附近的恭王府博物馆成为很多游客和旅行团的选择。近日,北京市民路一夫(化名)反映,他在恭王府博物馆展厅内为朋友介绍相关历史知识时被工作人员劝阻。工作人员告诉他在展厅内不允许做讲解,这让路先生非常费解,“我又不是‘野导游’,只是给朋友介绍历史,为什么不行?”
恭王府博物馆的工作人员表示,恭王府内确实禁止非本博物馆的讲解员或志愿者讲解,这主要是为了防止博物馆内游览混乱,以及“野导游”传播错误的历史信息。而之所以制止路先生,是因为他在展厅内讲解的时候声音太大,过程中吸引了一些散客过去听他讲解。如果一定要为朋友进行讲解,建议放小音量或到展厅外进行。
事件
游客在恭王府为朋友讲解遇阻引争议
路先生14日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他是一名科普作者,几天前带朋友去恭王府博物馆参观,“有一个展馆展示恭王府的沿革,我在为朋友们介绍原本永璘的庆王府为什么转赐恭亲王,顺便聊聊咸丰与恭亲王的关系以及道光传位诏书的掌故和传说。”
就在路先生为朋友介绍的时候,一位恭王府博物馆的工作人员对他进行了劝阻。当时他身边有两名成人和两名孩子,路先生对此表示不解。“现场未见到禁止讲解的相关标识。”路先生没有理睬工作人员的劝阻,继续为朋友讲解,也有其他游客聚集过来。
事后,路先生在网上发帖,要求恭王府博物馆解释相关规定。看到帖子后,有网友认为,游客自己可以讲解,不想听景区讲解员讲解没什么错,不应该劝阻。也有网友称,很多博物馆里都有此类规定,不允许私自进行讲解,其目的应该是为了打击“黑导游”。
路先生发帖当天,恭王府博物馆便有工作人员与其联系,称景区确实有不许非景区讲解员组织讲解、以免阻碍游客流动的规定。路一夫也对工作人员解释了他当时是与朋友边游览边讲解,并非组织讲解。
同时,北青报记者也联系到当天在场听路先生讲解的另一名游客陈欣(化名),她告诉北青报记者,自己与路一夫是朋友,“好不容易约一块儿,拖家带口的,一起逛逛,边走边聊。不是黑导游,也不收费”。
景区
阻止路先生因其声音过大
14日下午,北青报记者来到了恭王府博物馆。正值暑期,景区大门外的广场上聚集了众多游客,其中有些是旅行团整团参观,还有一些是散客。
参团的游客被带入恭王府景区后,原有的导游便不再讲解,由恭王府内的导游进行讲解。在门口告示牌上,张贴有“请(需)人工讲解的游客入园后左转到派团处办理”的字样。同时,告示牌上写着“景区内严禁任何未经批准的经营活动,如个人或团体私自收费讲解”。
北青报记者看到,这些导游都佩戴有恭王府博物馆的工牌,这些博物馆内的导游讲解大概在一小时左右。
“外面的导游进到里面就不能讲解了,恭王府内的讲解都是由里面的导游来完成的,我们这些旅行社的带队导游是不能讲解的。”在恭王府大门外的广场上,一位带团导游在出口处等待着他的游客。
随后,恭王府博物馆公共教育与景区管理部主任陈桂兰,向北青报记者解释了不允许博物馆外的导游进恭王府进行讲解的原因,“恭王府博物馆内有很多门槛、山石,许多通道和大门的宽度也有限,如果进入太多的导游进行讲解,会影景区内游客的通行。而把团队游客统一组织起来进行讲解,会让游客有组织地前行,能够维持景区的参观秩序,也给游客以更好的体验。”陈桂兰说,“另一个原因是,因为博物馆内的导游都经过培训,但是很多没经过培训的导游进行讲解时会编造历史,我甚至听过有导游说,和珅是太监、慈禧是恭亲王的夫人这样荒诞的说法。”
陈桂兰表示,除了景区内统一的免费团队导游,散客还可以选择自费请博物馆内的导游讲解,收费标准是5人及以下收费200元,或者租赁讲解器,一次30元。同时,博物馆内还有志愿者提供免费讲解。
对于本月7日发生的“工作人员劝阻游客自己讲解”一事,陈桂兰说,之所以劝阻路先生讲解,主要原因还是他在展厅内讲解的声音太大,吸引了很多其他游客过去听他进行讲解,这会影响到其他游客观展。
陈桂兰表示,恭王府内的导游在带领游客时,是不会在室内展厅进行讲解的,这也是为了保证其他游客的观展体验。陈桂兰也提到,看到路先生的帖子后,已通过电话与其进行过沟通。
陈桂兰随后为北青报记者提供了一段事发时的监控视频。
这段视频显示,路先生当时在葆光室的东耳房内为周围的几人讲解,跟随者有十多人。随后,一名工作人员从另一个房间走了过来劝阻路先生,“工作人员和路先生分别在两个房间,他当时的声音是很大的,要不然我们的工作人员不会听见并赶过去劝阻的。”她说,“我们无法阻止游客间的个人交谈,但是最好能够在展厅外进行探讨或讲解。”
旅发委工作人员
如果不带团只为朋友讲解没问题
北青报记者查询发现,《北京市旅游条例》第31条规定,故宫、天坛、颐和园、八达岭长城、明十三陵、周口店北京人遗址等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的景区实行讲解员管理制度。在前款所列景区内,为团队旅游提供讲解服务的,应当取得景区讲解员证。景区讲解员由景区负责管理,经培训合格的人员,由景区颁发讲解员证。未取得景区讲解员证的人员,不得在前款所列景区内从事团队旅游讲解活动。
北青报记者致电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法制处,工作人员对此解释称,《北京市旅游条例》第31条规定是针对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的景区,禁止非景区讲解员为旅游团提供讲解服务。“如果不是带团,而是为朋友提供讲解,朋友也信任他,那没问题”。
工作人员同时表示,对于世界文化遗产名录之外的景区,只是提倡实行讲解员管理制度,不强制,“主要是为了规范景区讲解内容,但非景区讲解员在这些景区带团讲解的情况,目前尚无相关法规作为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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