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型政府是以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共同利益为出发点,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并承担相应服务职责的现代政府治理模式。建设服务型政府是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和重要内容。改革开放40年来,我们党不断深化对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认识,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取得了重大成就,积累了宝贵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各级政府职能加速向服务型转变,大量减少对经济活动的微观管理和直接干预,更加注重加强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等职能建设,有力推动改革开放向纵深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这对服务型政府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回顾40年来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历程,系统总结其成就和经验,对于今后一个时期更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具有重大理论和现实意义。
在实践中不断探索
40年来,伴随改革开放波澜壮阔的进程,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不断深入推进。1978年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前夕,邓小平同志针对管理方法中的官僚主义提出了批评。他说:“现在,我们的经济管理工作,机构臃肿,层次重叠,手续繁杂,效率极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逐渐推开,原有的政府职能特别是经济管理职能出现了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状况,需要对政府职能进行新的界定。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实行政企职责分开,正确发挥政府机构管理经济的职能”,要求按照政企职责分开、简政放权的原则进行改革。在此基础上,党的十三大提出“使政府对企业由直接管理为主转变到间接管理为主”。这一时期,服务型政府建设处于起步阶段。
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与其相适应的政府职能转变加速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进入发展阶段。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健全宏观经济调控体系”。党的十五大提出“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提高为人民服务水平”,在强调优化政府运行过程与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政府为人民服务的价值导向。党的十六大提出:“完善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
经过一系列探索,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任务,将服务型政府建设作为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厘清了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内涵、重点及基本内容,服务型政府建设在理论上更加充实。党的十七大提出“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将服务型政府建设与行政体制改革有机结合起来,注重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的提升。在此背景下,一些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进行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有益探索,建立起基本公共服务多元供给体制,提升了所在区域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进一步将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内容具体化,服务型政府建设进入全面深化的崭新阶段。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明确把服务型政府建设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九大提出,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在这个阶段,各级政府牢牢抓住简政放权这个“牛鼻子”,以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引领,加强监管创新,优化政府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各类公共服务供给。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削减了44%,非行政许可审批彻底终结,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极大提高了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实效。
积累丰富经验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从无到有,从逐步探索到全面推进,伴随法治政府建设、创新政府建设、廉洁政府建设不断深入。我们党对服务型政府建设规律的认识也更加清晰,理论更加成熟,实践日益充实,积累了丰富经验。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改革开放以来,党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在不同历史阶段对服务型政府建设设计路线图与时间表,增强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系统性和协同性。特别是以极大的决心和勇气,打破利益固化藩篱,解决政府部门协同配合难题,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有力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实践证明,党的坚强领导是政府职能转变和充分发挥的根本保证,是我们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独特政治优势。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无论是深化简政放权、全面提高政府效能,还是规范行政行为、优化办事流程,服务型政府建设聚焦的都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人民群众的公共服务诉求是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根本动力。在建设服务型政府过程中,我们党和政府始终注重在提供公共服务的同时实施有效管理,在政府有效管理中实现公共服务的充分供给,两者相互补充、相互增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注重政府自身建设。服务型政府建设能否取得成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自身行政能力的高低,取决于政府运行体制机制是否顺畅。改革开放40年来,我们始终围绕政府职能转变这个主题,加强服务型政府的体制机制建设,针对政府管理的不同事项,致力于把该管的事管好管到位、该放的权放足放到位、该提供的服务提供到位,实现不同时期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目标。在加强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建设上,已初步构建起覆盖广泛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和保障机制,各级各类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不断改善,国家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和标准得到全面落实,提升了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效果。
主动适应时代条件变化。改革开放不是走在一马平川的大道上,而要经历各种艰难险阻。面对改革发展的繁重任务,我们在服务型政府建设过程中,既充分考虑世情国情党情,抓住关键问题,把政府职能转变放在更为突出的位置;又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鼓励地方政府进行实践探索,为形成共识创造条件,为继续深化改革创造条件。同时,服务型政府建设也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纳入新内容,采用新手段。如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兴起,积极运用新的科技手段,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强政务信息共享,优化政府服务流程,让人民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也大大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
近年来,我国各地政府积极推进自身改革,普遍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明确规范职责权限,把企业与群众的痛点、堵点、难点作为改进政务服务的重点,简化繁琐手续,降低办事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了社会活力和创造力。但是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亟须解决的问题,如重审批、轻监管、弱服务情况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一些政府部门和办事人员仍有效率不高、服务意识不强的现象。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党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我们要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带领人民不断创造美好生活!”这为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指明了方向。站在新的时代方位,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总结历史经验,针对服务型政府建设中的短板,围绕持续转变政府职能,全方位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持续转变政府职能。政府职能转变一直是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核心。当前,政府职能转变的重心在于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目标,构建起高效廉洁的体制机制。为此,就要继续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改革,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切实将政府工作重点转到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来。进一步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形成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提升政府效能。
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增长,相应地也对政府公共服务供给的内容、类型及途径提出了更高要求。要通过政府公共政策的有效引导增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调动市场力量增加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围绕教育、卫生健康、养老等领域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进一步完善区域发展政策,加大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在逐步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基础上建立起权责清晰、财力协调、标准合理、保障有力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和保障机制。
调动政府工作人员积极性。建设服务型政府,关键要有一支高素质的党员干部队伍,调动起政府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在激励机制上,可以针对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实际情况,在体现差异化基础上合理设置干部考核指标,把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内容纳入考核指标体系。改进考核方式方法,增强考核的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防止不切实际定目标。强化考核结果分析运用,使政治坚定、奋发有为的干部得到褒奖,使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受到惩戒。通过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性来提升政府效能,为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夯实干部队伍基础。
(作者为华东政法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上海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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