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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铁岭 一份监察建议引发对三千多万元项目大检查
2018年09月29日 15:59:31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刘莹 贾一

  连日来,辽宁省铁岭市民委配合审计部门对2015年至2017年间总金额3525万元、78个发展项目进行专项检查。这源于铁岭市监委下发的一份监察建议书。

  今年3月,铁岭县纪委监委对腰堡镇沙坨子村党支部原书记高某套取85万元专项发展项目资金案件立案调查并对高某采取留置措施。针对这起典型案件,6月10日,铁岭市纪委监委向对该项目资金负有监管责任的市民委下发了《关于加强对专项发展资金项目使用监管的监察建议书》,要求市民委以案为鉴、做好以案促改工作。

  监察建议书下发后,铁岭市民委立即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案件产生的根源。“高某的案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确实应该警醒和反思。”铁岭市民委负责人说,“下达建议书警示我们要进一步提高对项目资金监管的认识,严守底线,廉洁自律。”此后,市民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监督管理的意见》,强化了对立项、评审、跟踪检查、项目验收等关口的管理,同时启动了对项目的审计工作。

  下发监察建议书是监察机关强化监督职责的重要手段,而积极将巡视巡察和执纪审查结果转化为监督效能也是铁岭市纪委监委一以贯之的工作思路。

  今年刚刚结束的该市第二轮巡察,发现部分市直单位存在违反财经制度问题,而这一问题,铁岭市纪委在去年已经协调市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了专项整治。因此,今年7月9日,铁岭市纪委监委对市财政局发出监察建议书,要求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市直各单位执行财经制度情况开展一次“回头看”。目前,市财政局已制定“回头看”工作方案并上报市纪委监委。

  通过运用监察建议这一利器,铁岭市纪委监委推动各单位将监管责任压紧压实,让整改成果落地生根,彰显了监督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标签:建议书;监察;纪委;项目资金 责任编辑:洪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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