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第五个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上午,国家公祭仪式将在南京举行。同时,首部国家公祭地方法规《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也于今日施行,其中规定国家公祭日当天,全城默哀一分钟。
国家公祭仪式将在南京举行 全城默哀一分钟
2014年2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经表决通过,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中国以国家立法的形式设立公祭日,使得对南京大屠杀遇难者的纪念上升至国家层面。
今天,是第五个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也是南京大屠杀81周年。
12月13日上午10时,中国将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集会广场举行国家公祭仪式。10∶01—10∶02,警报将全城鸣响。
根据安排,公祭日当天,除举行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仪式外,同时安排了6项悼念纪念活动。
这其中包括:举行下半旗仪式;南京市部分区同步举行悼念活动;全国抗战主题纪念(博物)馆同步举行悼念活动;海外华侨华人社团同步开展悼念活动;组织“世界和平法会”;举办“烛光祭”活动。
首部国家公祭地方法规施行
值得关注的是,《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也将从今天起施行。这也是首部国家公祭地方法规。
《条例》明确要求,举行国家公祭仪式鸣放警报时,除了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正在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以外,其他人员就地默哀一分钟,其他机动车、火车、船舶等停驶鸣笛致哀一分钟。
为保证悼念活动的庄重感和仪式感,国家公祭设施周边禁止一切公共娱乐活动。
《条例》规定,举行悼念活动或参观国家公祭设施时,应真诚缅怀逝者,保持安静肃穆,不得亵渎、损毁国家公祭设施,不得身着、佩戴与国家公祭设施环境、氛围不符的服饰、图标,不得扰乱公共秩序等。
除此之外,《条例》也对伤害民族情感的“精日”行为划定了“法律红线”:禁止歪曲、否认南京大屠杀史实等言论;禁止在国家公祭设施等地使用具有日本军国主义象征意义的军服等道具拍照、录制视频等;禁止侵害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幸存者的姓名、肖像等合法权益。
同时,《条例》要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国家公祭主题教育纳入南京市中小学地方课程,组织教材编写。
全球多地举行悼念活动
在此次国家公祭日前夕,一系列悼念活动就已经在全球各地陆续展开。
在南京,从12月3号开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家庭祭活动,陆续开始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举行。
在海外,华侨华人社团也在世界各地举行悼念活动。
当地时间12月8日,由“美中和平友好促进会”、“美国华人社团联合会”联合主办的“南京大屠杀及珍珠港事件死难者公祭日悼念活动”,在美国南加州蒙特利公园市市政府广场“中美二战纪念碑”前举行。
当地时间12月9日,加拿大首座南京大屠杀遇难者纪念碑在多伦多揭幕。当地侨界,中国驻多伦多总领事馆,加拿大联邦、省、市议会,以及犹太裔等其他族裔社区代表约千人出席纪念碑揭幕仪式。
此外,在日本,为悼念大屠杀死难者并揭露侵华日军残忍罪行,近日,日本有识之士于广岛、大阪、名古屋等多地举办纪念活动,呼吁人们铭记历史、开创两国和平友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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