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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赡养款后转移财产 四川蒲江一“不孝子”获刑
2018年12月14日 15:34:49 来源:新华网 记者 吴光于

  新华社成都12月14日电(记者 吴光于)近日,四川省成都蒲江县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案件。被告人祝某因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拒绝支付父母的赡养款获刑。

  本是最亲密的亲人,祝某不但没有赡养父母的孝心,反而屡次拒绝支付赡养款,被父母告上法庭。法院作出判决后,祝某依然不知悔改。无奈之下,祝某的父母只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8年8月,蒲江法院查实,在祝某某、杨某某申请执行祝某赡养纠纷一案中,祝某拖欠赡养款共计72352元。经法院网络查控系统查明,被执行人祝某银行卡内有足额存款,但在案件立案后,迅速将9万元存款转移,并以各种理由推脱,态度强硬。法院随后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为由,对祝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由于祝某已涉嫌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2018年9月4日,蒲江法院将祝某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近日,祝某涉嫌拒执罪一案在蒲江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祝某作为有义务执行人民法院判决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将自己的财产进行处置,而不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致使法院的判决无法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

  考虑到被告人祝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且因其在侦查期间已履行全部执行义务,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蒲江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祝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标签:赡养;赡养费;拖欠 责任编辑:沈正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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