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处理领保和协助案件约8万起 中国护照“含金量”稳步提升——
我国与14个国家实现互免签证
1月9日,2018年领事工作媒体吹风会在外交部举行,外交部领事司司长郭少春出席并发言。这次会议回顾了改革40年来领事工作领域的重大变革,盘点了2018年领事工作的特点和改革举措,并介绍了2019年领事工作的方向。
郭少春介绍,目前我国已与14个国家实现全面互免签证。2019年元旦起,中国在全球驻外使领馆推出了包括扩大护照申办受理范围等新一轮便民惠民举措。郭少春还介绍,自2007年8月领事保护中心成立以来,先后从日本、埃及、利比亚等国撤离中国公民近10万人。
护照“含金量”
对华免签、落地签国家地区达72个
中国护照“含金量”一直是个热门话题。目前,中国与世界联系日益紧密,这也对提高中国普通护照含金量提出了现实要求。
据介绍,目前我国与14个国家实现全面互免签证。北青报记者注意到,根据中国领事服务网资料,这14个国家分别是阿联酋、巴巴多斯、巴哈马、波黑、厄瓜多尔、斐济、格林纳达、毛里求斯、圣马力诺共和国、塞舌尔、塞尔维亚、汤加、白俄罗斯、卡塔尔。
此外,15个国家和地区单方面给予中国公民免签入境待遇。44个国家和地区单方面给予中国公民落地签便利。
目前,持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可免签或落地签前往72个国家和地区。而且,我国还与42国达成71份简化签证手续的协定或安排。
互免签证是人员往来便利化最受关注的内容,提及2018年这方面的情况,郭少春介绍称:“2018年我们与阿联酋、波黑、白俄罗斯、卡塔尔4国缔结了互免持普通护照人员签证协定,创历年缔结全面免签协定数量之最。2022年世界杯足球赛将在卡塔尔举办,希望中卡免签安排能使中国球迷的观赛执行更加顺利和愉快。祝愿中国国家足球队也能享受这项‘利好’的签证安排。”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郭少春在会上还对媒体表示,提高中国护照“含金量”是今后一段时期中国领事工作追求的目标。
惠民新举措
大幅扩大护照申办受理范围
领事保护工作是外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对“外交为民”理念的践行。
据介绍,自2018年1月起,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办理护照、旅行证,可自由选择中国在当地的使领馆申办,不再受领区限制。在“降费”方面,自2018年3月9日起,中国公民在驻外使领馆办理民事、商事领事认证的费用从150元和300元调低至50元和100元。
2018年针对部分外国驻华使馆领事认证收费偏高、办证周期偏长等问题,外交部与中国驻外使领馆与有关国家协调沟通,促成也门、柬埔寨、阿联酋阿尔及利亚等国驻华使馆大幅降低对中国企业和公民的认证收费,并缩短办证时间。
2019年元旦起,中国在全球驻外使领馆推出了新一轮的便民惠民新举措。据介绍,这些举措包括:大幅扩大护照申办受理范围,不再把申请人在国外定居作为受理海外中国公民护照申请的前提条件,申请人在当地医疗卡、社保卡、银行对账单、水电气账单等,都可以作为在国外工作生活的依据;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引入国籍状况声明制度;大幅简化未成年人办证程序。
在会上,郭少春司长还提及:“我们将继续推动《领事保护与协助工作条例》的早日出台。这是中国第一部关于领事保护与协助工作的专门立法。”
出境游安全
去年处置领保和协助案件约8万起
谈及2018年领事工作,郭少春介绍称,过去一年,外交部和驻外使领馆会同各有关部门,妥善处置领事保护和协助案件约8万起,案件数量较2017年增长1万起。
谈及2018年领事保护和协助案件的特点,郭少春表示:“日常的协助类案件减少,反映中国公民在海外出行方面安全意识在增强;值得注意的是,涉及游客安全事件频发,出境游安全问题凸显,2018年中国公民在海外遭遇溺亡、车祸、盗抢、入境受阻等领保案件4万起,有759名游客意外身亡,比2017年增加了9.21%;另外,个人原因产生的领保案件呈上升趋势,一些人在周边国家参与网络赌博、实施跨国电信诈骗、个别人在非洲携带走私违禁动植物制品,相关案件对涉案公民产生直接法律后果,同时也对国家形象带来负面影响。”郭少春指出:“我们坚决支持有关国家依法严肃处理,坚持不为违法犯罪行为‘买单’,对涉案中国籍人员仅限于提供最低限度的领事协助。”
郭少春还介绍,自2007年8月23日,外交部领事保护中心正式成立以来,先后从日本、埃及、利比亚等国撤离中国公民近10万人。此外,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于2014年9月开通的12308热线,在2017年3月推出了微信版,2018年再度升级,推出了手机应用版。(赵萌)
- 2018年中国公民新增4个免签目的地
- 英议会确定15日将表决脱欧协议,梅:若否决,会把英国推向“未知领域”
- 台风欲来上千游客“逃离”泰国 中领馆呼吁加强安全防范
- 柬西哈努克省发生重大车祸 驻柬使馆关注伤者中国公民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