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养老行业协会日前发布《北京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实施办法(试行)》。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原评定办法中较为关注的养老机构“床位规模”“入住率”“绿化率”等硬件指标,在新《办法》中不再作硬性要求,更加注重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安全、医疗服务能力、标准和制度建设等“软”指标。同时,政府补贴也由“一次性发放”改为“每半年发放一次”,敦促养老机构以评促建。养老机构在星级评定有效期内,因发生死亡人数一人以上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殴打、体罚等“欺老虐老”行为,将取消星级资格。
1月11日上午,在北京养老行业协会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会员大会上,《北京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实施办法(试行)》审议通过,并正式发布实施。据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介绍,该文件采取由北京养老行业协会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并发布施行的方式,是市民政局一项重要改革举措,为全国首次。目的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的精神,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养老服务领域的社会治理功能。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北京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星级等级从低到高分为一星、二星、三星、四星、五星。与原评定办法相比,今后不再将养老机构床位规模、入住率、绿化率作为养老机构申请星级评定的基本条件,而是作为“加减分”项目出现。评星的重点是服务质量、安全、医疗服务能力、标准和制度建设等“软”指标。同时,政府补贴也由“一次性发放”改为“每半年发放一次”,敦促养老机构以评促建。
据了解,政府部门将根据养老机构的星级,给予不同标准的运营补贴。例如,评定为二星级的机构,每床每月将增加50元补贴;三星级机构每床每月增加100元补贴;四星级、五星级机构每床每月增加150元补贴。获得星级评定等级的养老机构在取得星级资格满一年后,可根据情况继续申请较高等级的星级评定。
《办法》规定,养老机构在星级评定有效期内,因发生死亡人数一人以上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非法骗取套取政府财政资金,发生殴打、体罚等“欺老虐老”行为,被纳入本市信用黑名单,将取消星级资格。由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收回证书、牌匾,并向社会公布。被取消星级资格的养老机构,三年内不得申请星级评定。
此前,本市已评出四家五星级、15家四星级、27家三星级养老机构。北京养老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这些已经评星的养老机构,无需重新评定。新申请评星的养老机构,将按照新《办法》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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