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检察机关依法对孙波提起公诉
2019年02月01日 15:08:51
来源:人民号-最高检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副书记、总经理孙波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近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已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孙波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孙波,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孙波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作为国有控股公司负责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标签:孙波;国有公司人员;监察委员会;涉嫌受贿
责任编辑:汪江军
热点新闻
相关阅读
版权和免责申明
微信分享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