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给“人类首张黑洞照片”及国旗、国徽等图片打上自己的版权标签,视觉中国等图片库公司陷入版权“黑洞”。该事件不断发酵,引发了人们对图片版权的热烈讨论。图片打上公司水印后,版权是否就归该公司所有?商业公司对国旗国徽图片标注版权,是否合法?通过诉讼索要高额版权费,该如何评价这种维权行为?本报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专业人士。
“一般情况下,摄影作品的拍摄者是原始版权人,享有包括署名权在内的著作权。”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所副教授陈健认为,如果摄影作品由其他公民、法人或者组织署名,摄影者并非当然的著作权人,除非他能提供相应证据。“也就是说,图片打上公司水印后,一般应推定该公司享有版权。但前提是,必须经过了摄影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明确授权。”至于视觉中国被人质疑“图片库中包括大量未经授权的图片”,如果查实的话,就必须承担相应责任。比如,此次“黑洞照片”事件中,照片的版权所有者欧洲南方天文台称视觉中国从未联系过自己,虽然他们目前还没有专门追责,但视觉中国已经尝到了“失信”的苦头。
除“黑洞照片”引起争议外,有网友发现,有些图片库公司还将国旗、国徽、国家领导人等图片分为不同型号,在网上进行售卖,最高售价达3000元一年。众所周知,国旗、国徽代表国家形象,具有国家象征性质,商业性质的公司将这种类型的图片版权“据为己有”是否合法?
对此,陈健认为,并不能由于图片内容是国旗、国徽,就直接推定该公司不具有版权。“图片版权的归属与图片上的内容并无直接联系。但是,如果是单纯以国旗、国徽为主体内容的图片,不得用于任何商业行为。”陈健说,关于这一点,著作权法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根据商标法,我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等不得作为商标使用,这种立法精神可以类推到著作权法中。“国旗、国徽等代表国家形象,属于公共领域,商业公司无权对公共领域的图片主张权利,也不得用于商业行为。”
有网友反映,视觉中国等图片库公司存在“高价维权”的情况,每张图片的索赔额达到1万元甚至更高。陈健认为,如果视觉公司确实合法享有图片版权,那么通过诉讼方式进行维权,无可厚非。但是,如果以虚构版权进行维权,则可能涉嫌不当得利,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诈骗犯罪。
至于图片的赔偿金额,陈健表示,目前国内在这方面仍缺乏统一的标准。在文字和歌曲的著作权使用上,国内目前有相关的参照标准,例如文字方面有发改委与国家版权局共同制定的《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但图片的相关办法还未制定。这也使得市场上的图片作品定价缺乏参照。他建议,可以根据图片拍摄难度、原创性等,对图片作品的使用及付费等进行规定,给予广大图片作品使用者一个可以参考的行业标准,同时也对行业内秩序进行调整与规范。另外,相关部门也应该加强对图片库等公司的监管,定期对各家版权图片库进行核查,避免滥竽充数。
图片版权理应尊重和保护,但绝不能滥用。对于视觉中国存在的问题,有关部门应当一一厘清、及时处理,既是回应民众关切,也是促进类似图片公司健康发展,有利于培养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更好地保护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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