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呼和浩特4月20日电(郝芳芳)4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发布《呼和浩特市大学毕业生安居工程(试点) 实施办法》。符合办法规定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在试点区域呼和浩特科技城范围内购买住宅,价格仅为项目所在区域市场价格的50%。
呼和浩特市大学毕业生安居工程由政府提供优惠政策,企业负责建设,包括住宅和公寓两部分,试点为呼和浩特科技城范围内。原则上,大学毕业生住宅规划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左右,大学毕业生公寓规划建筑面积50平方米左右,且经过装修具备基本居住条件。其中,住宅销售价格为项目所在区域市场价格的50%,购房采取按揭或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最低可按20%支付。公寓两年内免租金,两年外租金按照公租房租金水平收取。安居住房房源不能满足试点符合申租(申购)条件大学毕业生的,高学历者优先保障。
呼和浩特市推行大学毕业生安居工程,旨在吸引和留住优秀青年人才在呼和浩特创业创新,加快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五年。
办法规定: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往届3年及以内),在试点范围内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可凭相关证明材料依程序申请享受安居住房政策。本人在呼和浩特市规划区范围内有自有住房,或父母在呼和浩特市规划区范围内有两套以上(包含两套)住房的,不再享受安居住房政策。
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可申租大学生公寓,公寓2年内免租,超过2年仍需续租的,按照公租房标准缴纳租金。其中已婚大学毕业生且具有呼和浩特市户籍的,可申购大学生住宅。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购条件的,最多可申购一套大学生住宅。
安居客数据显示,呼和浩特科技城附近几个住宅小区房屋销售价格均价约11000-13000元/平方米,房租均价约1500-2500元/月。2018年,呼和浩特科技城所处新城区公租房租金标准最高为10.7元/平方米·月,最低为9元/平方米·月。
办法同时规定,大学毕业生住宅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未满5年不在试点区域就业创业或迁出本市户籍的,所购房屋按原销售价格予以退回,或按照购买房屋时的市场价格补齐差价。承租人离职或离开试点区域创业的,原用人单位或自主创业人应当自离职(离开)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试点辖区政府。承租人离职(离开)未退房的,自离职(离开)之日起按照公租房租金标准交纳租金,6个月后应予退租或按照市场价格交纳租金。
申请享受安居工程住房的大学毕业生,需填写《呼和浩特市大学毕业生安居工程住房申请表》,并按要求向试点辖区政府人力资源部门提供资料。认购(认租)安居工程住房程序包括资格认定、房屋认购(认租)、结果公示、房屋移交。
办法同时要求,建立大学毕业生安居工程跟踪监管机制,对人事关系、落户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对工作关系离开呼和浩特试点区域、未按有关规定在呼和浩特落户、私自转让转租或出借房屋、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承购(租)人,终止安居政策。对相关地区和部门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涉嫌违法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公开资料显示,呼和浩特科技城地处呼和浩特市区东北方向,紧邻呼和浩特火车东站和白塔国际机场,规划总面积30平方公里。于2017年8月揭牌。目前,科技城正在加快2700亩创新中心区和800亩核心区建设,已签约落地浪潮大数据、华为云数据中心、太湖之光超算中心、碳化硅院士工作站等11个国际国内知名企业项目,同时量子碳素、腾讯等23个项目正在进行落地洽谈。按照规划,呼和浩特市要争取用10年左右时间,将呼和浩特科技城建设成科技产业集聚区、创新创业孵化区、科技成果转化区、科技人才汇聚区、产城融合示范区,打造成为千亿元级产值的创新型园区。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