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15日电 今年2月,香港特区政府提出修订《逃犯条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以来,得到香港主流民意支持,广大市民期待堵塞法律漏洞,避免香港成为“避罪天堂”。中央坚定支持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依法施政,坚定支持特区政府维护法治和市民合法权益,坚决反对外部势力干预香港事务和中国内政,支持特区政府暂缓审议“修例”并进一步听取意见的决定。
香港现行的《逃犯条例》是在回归前制定的。香港已经同世界上20个司法管辖区订立有移交逃犯的长期协定,与32个司法管辖区签署了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协定。然而,该条例适用范围没有包括内地、澳门、台湾在内的中国其他地区。去年发生在台湾的港人凶杀案,再次凸显了香港现有法律的漏洞。特区政府此次依法修例,既是处理个案的现实需要,也是填补法律漏洞的重要举措;既符合香港基本法有关规定,也有利于彰显香港社会的法治和公平正义。
不同司法管辖区域之间通过刑事司法协助,共同打击严重犯罪行为,是国际惯例。这些年,中国全面依法治国成效显著,司法制度和人权保障制度不断完善,法律中体现的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和程序正义等原则,与国际通行的法治原则和司法制度接轨。目前,中国内地已和71个国家签署了50项引渡条约和61项刑事司法协助条约,从欧洲、亚洲、非洲、拉美等地成功引渡260多名犯罪嫌疑人,这些都充分说明了国际社会对中国司法制度的信心。
安全是香港繁荣稳定的基本保障,法治是香港社会珍视的核心价值。香港回归以来,“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针得到切实贯彻落实,香港居民享有的各项权利和自由依法得到充分保障,香港继续被众多国际机构评选为全球最自由经济体和最具竞争力的地区之一。正是从完善香港法律制度、全面准确实施“一国两制”的全局出发,中央坚定支持特区有关修例工作。
作为特区和特区政府的“双首长”,行政长官是香港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政策和基本法的第一责任人。中央政府始终坚定不移地支持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依法施政,鼓励香港社会各界发扬尊重法治、包容共济、理性沟通、维护秩序的优良传统,以国家的根本利益和香港的整体利益、长远利益为依归,求同存异,在爱国爱港旗帜下实现最广泛的团结,不断巩固社会和谐稳定。
需要指出的是,香港事务纯属中国内政,任何国家和任何外部组织、个人都无权干预。最近一段时间,一些国家频频就特区政府推进修例说三道四,横加干预;香港一些人“挟洋自重”“挟年轻人自重”、充当外部反华势力“棋子”“马前卒”。这是包括广大香港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坚决反对的。我们敦促有关各方立即停止以任何形式干预香港事务,不做任何损害香港繁荣稳定的事。
“我们既要把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地建设好,也要把实行资本主义制度的香港建设好。我们要有这个信心!”中央贯彻“一国两制”的方针不会变、不动摇。相信经过特区政府努力工作和社会各界的理性讨论,香港社会一定能够消除疑虑,达成共识,共同维护香港在国际社会的良好法治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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