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从7月1日起,“史上最严”垃圾分类《上海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住建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计划投入213亿元,到2020年年底,将会先行先试的46个重点城市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在我国,越来越多的城市已经或正在出台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垃圾分类纳入立法。
7月1日起,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上海开始普遍推行强制垃圾分类。住建部公布,将在全国46个重点城市推行垃圾分类。46个重点城市中的北京、上海、太原、长春、杭州、宁波、广州、宜春、银川九个城市已出台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明确将垃圾分类纳入法治框架,其中北京是首个立法城市。
46个重点城市中,80%以上对垃圾分类采取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分法”,各地执行的基本上都是国家制定的这四大分类标准。为便于市民理解,有些地区采取了不同的称呼和标志。比如,上海提出干垃圾和湿垃圾之分,而北京则是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
在大部分已经对垃圾分类立法的城市,都在相关条例中明确了对个人违规投放的处罚。46个重点城市中,有25个城市明确了对个人和单位违规投放生活垃圾的处罚,针对个人违规投放,多数城市最高罚200元,单位违规投放或随意倾倒堆放生活垃圾的,最高处以5万元罚款。上海市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介绍:“我们想通过一些整改、教育,引导企业按照分类的要求做到,对一些拒不整改的或是屡教不改的才实施行政处罚。”
太原、铜陵、杭州等城市还对违规投放垃圾增加了信用惩戒措施,违反生活垃圾分类有关规定且拒不改正、阻碍执法部门履行职责的,相关信息将被依法纳入个人单位的信用档案。
住建部环卫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徐海云表示,从全国范围来看,各城市间推进垃圾分类有快有慢,整个环节上还存在一些短板。“目前,全国整体上垃圾分类的覆盖范围还很有限,先行先试的46个重点城市只占全国城市数量的7%左右。同时,这46个城市的进展也不平衡,有的城市群众在垃圾分类方面的获得感并不强。目前,大部分城市还只能做到在投放环节配备分类收集的设施。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环节的设施配备普遍不足,垃圾‘先分后混’的问题还没有明显解决。”
在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一系列环节上,按照分类来看,徐海云指出,有害垃圾的分类收集目前还是短板。徐海云表示,上海出台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在政策上具有表率作用,可以推动全国垃圾分类工作的进展,但他建议各地还是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来制定分类标准和规则,不能简单模仿。“比如我们现在是分四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大类应该全国统一,具体的类别我认为还需要各个地方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条件来制定,这样才能够充分体现因地制宜的状况。”
住建部城市建设司副司长张乐群表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艰巨,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会一劳永逸,需要长期坚持、不断投入。下一步还将加强各环节有机衔接,通过推动立法加强源头减量。张乐群说:“切实从娃娃抓起,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等生态文明教育,加快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完善垃圾分类技术设施标准,加强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各环节有机衔接。通过推动立法加强源头减量,提升生活垃圾全过程管理水平。”
(原标题:46个重点城市加速推进垃圾分类 分类办法如何因地制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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