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就《网络生态治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专门就未成人权益的保护提出了具体规定,将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保障纳入国家网络生态治理,为新时代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提供了新思路和新举措。
新形势呼吁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保障的新思路。近年来,互联网已经融入每一个普通人的日常生活中,也成为未成年人日常学习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2018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7月31日,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达1.69亿,未成年人的互联网普及率达到93.7%,明显高于同期全国人口的互联网普及率。
未成年人上网问题不再是几年前单凭政府部门就可以实现的“信息管理问题”,已经变成涉及全社会、各部门协同共治的“社会问题”。《征求意见稿》将“生态”视角和“治理”思维引入互联网安全建设工作,突破了原先较为单一、孤立的“网络环境”等提法,这是国家网络信息管理思路的重大转变。概言之,之前“网络环境”的管理思维和模式,重点强调以互联网为中心建立起来的一种针对互联网行为和影响的管理模式,在这种模式中,互联网及其相关因素是工作的重点,管理由特定机构负责。而在“网络生态”“治理”的话语体系中,与网络相关的人民生活、国家事务成为关注的重点,管理方式也变为多主体参与,共同治理。这既契合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又符合当今网络与青少年日常生活高度融合的基本现实,是新时代我国未成年人网络安全保障工作思路的创新与飞跃。
细化措施规定,切实守护未成年人网络生态安全。由于青少年自控能力、信息鉴别能力不足,未成年人在面对纷繁复杂的网络信息时,常常显得茫然和无所适从,更容易受到不良信息的影响。因此,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屏蔽对未成年人成长有害的信息、防止未成年沉迷网络是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保障的重要问题。《征求意见稿》明确禁止制作含有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不良信息,同时鼓励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开发适合未成年人使用的模式和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的网络信息内容服务。该方面的具体规定,进一步细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未成年人网络信息安全保护的规定,更加全面地推动互联网游戏厂商、短视频平台等一大批以青少年群体为主要用户的互联网企业开发启用未成年人健康防护系统、成长守护平台网络游戏、短视频等互联网产品,有益于健康网络生态的建设。
从总体看,《征求意见稿》创新了网络治理思路,再次提升了国家和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网络安全的重视程度,努力用“真招”“实招”构筑未成年人健康上网的全方位立体网络生态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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