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序民,正其制度。制度稳则国家稳,制度强则国家强。12月1日出版的《求是》杂志2019年第23期,刊发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坚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与法律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在这篇重要文章中回顾了我国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形成发展的历程,深刻阐释了我国的制度优势,并就如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出明确要求。
衡量一个社会制度是否科学、是否先进,主要看是否符合国情、是否有效管用、是否得到人民拥护。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结合起来,在古老的东方大国建立起保证亿万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型国家制度,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成为具有显著优越性和强大生命力的制度,保障我国创造出经济快速发展、社会长期稳定的奇迹。70年来,我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充分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把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同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各方面体制机制等具体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把国家层面民主制度同基层民主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符合我国国情,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点和优势,是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基于此,我们看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进行了系统总结和概括,集中回答了在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上“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进一步坚定了我们的制度自信。
凡是过往,皆为序章。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是对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制度建设历史经验、发展规律的深刻总结。回望过往,中国发展呈现出“风景这边独好”的局面,这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国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具有显著优越性和强大生命力。揆诸当下,当今世界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与国的竞争日益激烈,归根结底是国家制度的竞争。展望未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从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看,我国社会主义实践的前半程已经走过了,前半程我们的主要历史任务是建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并在这个基础上进行改革,现在已经有了很好的基础。后半程,我们的主要历史任务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新时代新征程,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结合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推进制度创新,就一定能够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让中国制度更具优势。
实践发展永无止境,理论创新永无止境,制度完善也永无止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扎根于中国大地,又以海纳百川的气度吸收借鉴其他制度的文明成果,并伴随实践发展而不断改革创新、发展完善、日益成熟。有理由坚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只要我们在坚持好、巩固好已经建立起来并经过实践检验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的前提下,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继续加强制度创新,加快建立健全国家治理急需的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制度,中国制度的优越性和生命力必将进一步彰显,必将为人类探索建设更好的社会制度贡献出更多更好的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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