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35年,中国将全面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人口发展战略相匹配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将得到更加充分的保障。
日前印发的《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中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总体目标——到2025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基本形成,制度体系逐步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发生率明显下降。到2035年,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人口发展战略相匹配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全面建立,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成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显著标志之一。
中国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民政部副部长高晓兵8日在国新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称,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已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意见》是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后印发的第一个文件,也是围绕如何更好地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所制定的一个配套政策。
《意见》主要分为三个部分:在“总体要求”部分,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在“重点任务”部分,从家庭监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等多方面提出了25条工作要求,都是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法律条款的细化、实化,针对目前工作中的短板提出的可操作性措施。在“保障措施”部分,从组织领导、工作保障、工作力量、宣传引导、监督检查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高晓兵称,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将放在加强重大问题研究、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强化基层工作力量、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等方面,同时,合力抓好《意见》的落实,不断提升广大未成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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