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专项整治工作共检查‘三类矿山’3767处,发现问题隐患16284条,其中重大问题隐患134条,责令停产整顿矿山353处,实施行政处罚3626.65万元,责令停止使用设备74台(套),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13处,提请关闭矿山24处,对企业管理人员问责31人次,清退外包队伍382个。”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9日召开的第四季度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全基础司副司长井健表示。
据井健介绍,为有效防范化解各类矿山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自今年5月至12月,组织开展了全国矿山外包工程、资源整合煤矿、托管煤矿等三个专项整治,重点治理矿山工程转包和违规分包、资质挂靠,煤矿假整合、假重组,煤矿未实施整体托管和托管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
井健同时指出,为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执法力度,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今年7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又出台了《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的若干规定》,明确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和监督范围、采掘施工外包队伍数量等要求,为推进专项整治提供了政策依据。
井健表示,从9月开始,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组织6个督导组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督导检查,本着整顿一批、查处一批、清退一批的原则,对检查走过场、责任不落实的矿山企业和主管部门进行督导问责,严肃查处了矿山违规分包转包和煤矿假整合、假重组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推动了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了煤矿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外包工程管理,推动了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的落实,深化了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重点工作,促进了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井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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