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浙江在线 >  时政新闻 > 国内综合 正文
两部门明确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
2022年03月25日 08:06:05 来源:新华社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4日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记者申铖)  

标签:增值税;销售收入;征收率;免征 责任编辑:李心怡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19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浙江在线版权所有

两部门明确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