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明确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
2022年03月25日 08:06:05
来源:新华社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4日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记者申铖)
标签:增值税;销售收入;征收率;免征
责任编辑:李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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