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宪法修正案、新制定法律68件、修改法律234件、作出立法解释9件……4月25日,中宣部举行“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新时代立法工作的成就与进展。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许安标晒出这十年来新时代立法工作的成绩单。
许安标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立法工作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统筹谋划推动,作出决策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中央对立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立法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这十年的立法工作,概括起来有五个方面的显著特点:
第一,立法数量大幅增加。党的十八大以来,到本月20日闭幕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全国人大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新制定法律68件,修改法律234件,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99件,作出立法解释9件,现行有效法律292件。跟上一个十年进行比较,新制定的法律数量增加了1/3,修改的法律数量增加了近2倍,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增加了1.5倍。
第二,法律体系日益完备。编纂完成了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重要法律——民法典。国家安全、卫生健康、公共文化等重要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统领性法律相继制定出台,生态环境、教育科技等重要领域的法律进行了系统全面的修订,网络信息、生物安全等新兴领域立法取得突破,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加强涉外领域立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完善取得显著进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进一步增强。
第三,立法形式更加丰富多样。统筹运用立改废释纂等多种立法形式,发挥不同立法形式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第四,立法生动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不断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渠道,确保立法项目的确定,法律草案的起草、审议、通过等各个环节都能够听到来自人民群众的声音,确保立法反映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和要求。
第五,立法工作体制机制更加顺畅高效。党领导立法工作坚强有力,立法工作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全过程、各方面,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推动坚持党的领导入法入规,严格执行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完成党中央确定的重大立法项目,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国家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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