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时政新闻 > 国内综合 正文

公安部公布打击长江非法捕捞、非法采砂典型案例

字体:
—2022—
09/01
10:47:26
2022-09-01 10:47:26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9月1日,公安部公布10起“百日行动”期间打击长江非法捕捞、非法采砂十大典型案例,分别是:

  1、上海戚某亮等人跨省域非法捕捞水产品案。2022年7月,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在浦东新区、奉贤区、浙江省舟山市开展集中统一收网,抓获犯罪嫌疑人10人,现场查获渔获物100余公斤,扣押地笼网7套、禁用渔网3副、“三无”船只2艘,一举摧毁了一个跨省域非法捕捞团伙。经查,今年5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戚某亮等人多次在上海浦东新区、奉贤区和浙江舟山市使用禁用的刺网、地笼网非法捕捞,后将渔获物分销至浦东新区、浙江慈溪、江苏昆山等地。目前已查明涉案渔获物2800余公斤。

  2、江西九江余某等人“捕运销”全链条非法捕捞水产品案。2022年7月,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公安局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4人,现场查获渔获物130余公斤,扣押木船1艘、电瓶2台、升压器1台,摧毁了一个“捕运销”全链条犯罪的非法捕捞团伙。经查,2021年1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余某等人多次在修水至武宁水域使用电捕方式进行非法捕捞,犯罪嫌疑人余某亮、余某清从修水、武宁两县收购野生鱼并销售至餐馆、酒店。目前已查明涉案渔获物680余公斤。

  3、江西南昌张某阳等人勾连护渔人员非法捕捞水产品案。2022年8月,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4人。经查,2021年8月以来,以张某阳、曹某华、江某高为首的3个非法捕捞团伙在个别护渔人员的非法庇护下,先后在鄱阳湖五星垦殖场水域大肆实施非法捕捞。目前已查明涉案渔获物550余公斤。

  4、湖南湘西董某顺等人在国家级保护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2022年7月,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现场查获渔获物100余斤,扣押渔网56副、电瓶2台、渔船6艘。经查,2021年6月以来,犯罪嫌疑人董某顺等人多次在国家级保护区猛洞河流域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酉水河流域,采取拦河网捕、三重刺网、高压电击等方法实施非法捕捞。目前已查明涉案渔获物1500余公斤。

  5、重庆市王某豪等人跨省非法捕捞水产品案。2022年7月,渝黔桂三地警方联动开展收网行动,成功破获一起跨区域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72人,现场查获含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斑鱯在内的涉案渔获物700余公斤,查获涉案渔船25艘、电捕工具及渔网64副。经查,今年3月以来,犯罪嫌疑人王某豪、王某等人采用渔船下网的方式,在长江禁捕水域非法捕捞大量野生鱼类,通过中间商张某平、李某心等人销售至重庆、贵州多个省市数十家餐饮店。目前已查明涉案渔获物5000余公斤。

  6、安徽芜湖秦某东等人跨省非法采砂案。2022年6月30日,安徽省芜湖市公安局根据公安部长江大保护工作专班下发线索,联合长江航运公安局芜湖分局等破获一起非法采砂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5人,扣押船舶3艘。经查,2021年9月以来,犯罪嫌疑人秦某东、王某等人利用两艘采运一体隐形泵船,在长江芜湖干线水域多次实施非法采砂,并跨省高价销往江苏、浙江等地。目前已查明涉案江砂20万吨。

  7、安徽马鞍山张某等人跨水域非法采砂案。2022年7月3日,安徽省马鞍山市公安局成功打掉一个跨水域流窜非法采砂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扣押船舶3艘。经查,2022年5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张某、宋某等人利用1艘采砂船、3艘运输船在长江马鞍山段与芜湖段水域流窜盗采、过驳江砂。目前已查明涉案江砂1万吨。

  8、安徽马鞍山李某志等人勾结行政管理人员非法采砂案。2022年7月21日,长江航运公安局芜湖分局联合安徽省马鞍山公安局摧毁1个与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相互串联的非法采砂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8人,扣押船舶5艘。经查,2021年1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李某志等人向4名相关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行贿寻求庇护,长期在马鞍山市长江水域非法盗采江砂。目前已查明涉案江砂3万吨。

  9、江西九江朱某金等人利用隐形采砂船非法采砂案。2022年7月8日,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公安局查获一起利用隐形采砂船非法采砂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扣押船舶2艘。经查,2022年7月,犯罪嫌疑人朱某金等人利用1艘隐形采砂船、1艘运输船在长江武穴大桥上游水域盗采江砂,并跨省高价销往安徽等地。目前已查明涉案江砂6000余吨。

  10、四川绵阳易某红等人利用挖机非法采砂案。2022年7月7日,四川省绵阳市公安局安州区公安分局破获一起非法采砂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经查,2022年4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易某红等人在安州区河清镇使用挖机非法盗采江砂,并转运、销售获利。目前已查明涉案江砂1.8万吨。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标签:责任编辑:江小来

相关阅读

国内综合
国际新闻
精品专题
更多资讯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9-2023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