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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元假药大案告破!销售范围涉及15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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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09/02
14:15:36
2022-09-02 14:15:36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记者 孔国俊 通讯员 覃伟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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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6日,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近日,该局联合河池警方破获一起假药案。据悉,该案涉及15省(市)25地,涉案金额1000多万元,目前已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8人,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3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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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了解到,今年3月30日,河池市金城江区市场监管局在对某泡脚店检查时发现,该店负责人黄某某涉嫌在未取得相关证照情况下,在店内销售名为“还魂丹”的疑似假药,经河池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疑似假药产品被检出“吲哚美辛”及“甲氧苄啶”两种化学药成分。随后,金城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案件移送河池市公安局金城江分局。经初查,“还魂丹”等系列产品在河池市都安县、大化县均有销售。

  4月25日,河池市公安局委托河池市市场监管局对两名被害人提供的“还魂丹”“金不换养生祛风丸”进行鉴定。经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还魂丹”被检出“吡罗昔康”“双氯芬酸钠”“布洛芬”“吲哚美辛”等化学药成分;“金不换养生祛风丸”被检出“双氯芬酸钠”化学药成分。5月9日,河池市市场监管局出具认定意见,依法认定“还魂丹”“金不换养生祛风丸”为假药,且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当天,河池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决定对该案立案侦查,并确定为“‘4·25’涉嫌生产、销售、提供假药案”。

  经公安机关侦查查明,南宁市上林县的邓某某伙同其妻、其妻弟以及其妻弟的老姨等6人,在无相关药品生产资质情况下,组成家族式制假售假团伙,通过从玉林籍人员曾某某和上林县籍人员潘某某等人处购进中草药和西药为原材料,在上林县明亮镇塘马村饲料厂房内进行粉碎等粗加工,再在上林县城住房内进行包装、贴标等加工成成品,以“广西龙头山祖传密方”“广西龙头山草药开发产品”作为厂家品牌,以“还魂丹”“金不换养生祛风丸”等贴标作为产品名称,通过互联网、电话推销、微信等主要方式对外销售假药,对外宣称具有“医治痛风、风湿类关节炎、腰痛、高血压、心脑血管病”等20多种病症疗效,其销售群体多为中老年人。

  经公安机关统计,该类假药销售范围涉及云南、广东、四川、重庆、福建、贵州等15个省(市)的50多个客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南宁、贵港、来宾、百色、柳州、钦州、玉林、梧州、桂林、河池等10个地市200多个客户。其中,一些代理商、药店、诊所购买该类假药后,又对外进行二次销售。

  6月17日,河池市公安局抽调250名民警、辅警,分成6个抓捕大组、53个抓捕小组,对“‘4·25’涉嫌生产、销售、提供假药案”犯罪团伙进行第一轮收网抓捕行动,成功端掉假药生产窝点1处、存储仓库多处,现场扣押“金不换养生祛风丸”成品4108瓶,“还魂丹”成品1664瓶,“救必应养生祛风丸”589瓶,共计6361瓶。此外,现场查获用于制作假药的“双氯芬酸钠肠溶片”370瓶、“维生素C”750瓶、散装原料2167千克,以及干燥剂1500包、药品标签19700张、白色空塑料瓶6000余个。同时查扣用于制药的机器14台、加工药品工具2套以及车辆1辆。

  “经过我们市场监管和公安两部门紧密联系、通力合作,筑牢了共同打击制售假药违法犯罪行为的防火墙,彻底铲除了该生产销售假药链条。”河池市市场监管局办案执法人员介绍,在没有检验标准可供参考对照,无法确定内容物成份的情况下,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结合全国各地类似案例,与检验人员分析研判可能添加的物质,讨论制定检验方案,经过反复试验,成功检出了假药中的“地塞米松”“吡罗昔康”“布洛芬”“吲哚美辛”“双氯芬酸钠”“维生素C”等化学药成分,为案件定性提供了至关重要的技术支撑和科学依据。

  该执法人员表示,犯罪嫌疑人在制作假药过程中,凭想象随意添加化学药成分及含量。此种将非甾体类解热镇痛药胡乱混加的方式,将对人体胃肠道、肝肾功能、血液系统及神经系统造成严重的损害。

  目前,该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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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假药;市场监管责任编辑:黄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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