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晚,为右眼维权八年的北大副教授范晓蕾透露,她当天收到北京市海淀区医学会的《医疗损害鉴定意见书》,但范晓蕾认为这是一次无效的医疗鉴定,将会申请再次鉴定,“因海淀区医学会不具有司法鉴定资质,所以申请再次鉴定,我们希望公安可以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法医类司法鉴定机构进行。”
2023年7月14日下午,范晓蕾来到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东升派出所,控告熙仁医院以及时任院长兼眼科主任张晓丽涉嫌“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当日下午,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东升派出所受理。
此前报道:
《北大副教授范晓蕾右眼维权一案最新进展:民事案件发回重审》
《北大副教授范晓蕾的“视”界之战:为了医疗事故致残的右眼》
《北大副教授范晓蕾的“视”界之战:医院是否为医疗产品的销售者?》
根据范晓蕾提供的《医疗损害鉴定意见书》,2023年8月4日,受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委托,海淀区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简称医鉴办)对范晓蕾病例启动医疗损害鉴定程序。经过收集、评估、确认鉴定材料。2023年10月23日医鉴办受理范晓蕾病例医疗损害鉴定。
记者注意到《医疗损害鉴定意见书》中鉴定分析说明部分提到,“质量不达标的八氟丙烷气体,有导致医疗不良事件(视网膜中毒性损害)发生的可能。同理,本例为未经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的八氟丙烷,存在导致视网膜中毒性损害发生的可能。本例患者原发疾病为‘视网膜脱离视网膜裂孔’,可能导致视力下降。”同时,专家组认为参照《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相关规定,被鉴定人伤残等级评定为七级。
《医疗损害鉴定意见书》部分内容 来源:受访者
对于这份鉴定意见书,范晓蕾告诉记者,鉴定意见之一的“原发疾病视网膜脱离可能引起视力下降”,跟之前她就诊的多位国内顶级眼科专家的诊断结果是矛盾的,“之前给我做过书面诊断结论的顶级眼科医生包括黎晓新、陈有信,他们都是中国眼科界的前三甲。”
根据此前报道,范晓蕾的右眼在同仁医院被诊断为“右视网膜脱离C3F8眼内注射术后缺血性右视神经病变”,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诊断为“右眼急性气体致中毒性视网膜病变”,中国西苑医院及协和医院的诊断为“中毒性视网膜病变”。
范晓蕾介绍她眼睛受伤的部位 记者 于瓅 摄
让范晓蕾无奈的是,“昨天电话里公安口头向我表示,这个鉴定没有意义,既不能确定‘立案’,也不能确定‘结束侦查’,因为鉴定结论说‘气体导致病变’是‘可能’,那这种‘可能’,就又有必要继续侦查。”
当天,记者致电北京海淀公安局治安支队环食药队的值班电话,值班民警表示具体案件需要询问相关办案民警。就范晓蕾认为北京市海淀区医学会不具备司法鉴定资质一事,该值班民警回应称,“我们就是找了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来给她做的鉴定。”值班民警补充表示,“一面之词,您也不能说她说的就是对的。”
随后,记者通过北京市司法局官网司法鉴定机构查询页面,输入“北京市海淀区医学会”,但无法查询到相关信息。在北京地区《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2022年度)》里,记者也查询不到“北京市海淀区医学会”。
北京市司法局官网司法鉴定机构查询页面
之后,记者以有司法鉴定需求为由致电北京市海淀区医学会,询问接线工作人员他们是否有司法鉴定资质,接线工作人员回应称:“我们是按照行政条规,在2021年开始了医疗损害鉴定,近期我们进入北京市人民法院对外名录的摇号池,正在公示阶段。”她表示,海淀法院一直用着他们的鉴定书作为审判依据。
对于无法在北京地区《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2022年度)》查询到“北京市海淀区医学会”,该名工作人员回应:“我们现在正在公示阶段,还没有真正进入名录。”
北京地区《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2022年度)》
对此,记者联系了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他表示:“由行政机关批准的鉴定机构有相关功能,它跟司法鉴定本质区别是主管机关不一样,司法鉴定的效果不一样。”付建表示,该机构鉴定有效,也可以法庭上作为证据使用,“证明力度如何需要法庭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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