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活水”助力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是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举措。
3月2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金融助企稳岗扩岗力度的通知》,就完善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加大金融助企稳岗扩岗力度提出五项措施。
具体来看,《通知》明确,在原有小微企业基础上,将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等个人纳入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支持范围。具有合法经营实体、实际开展经营满6个月;经营实体没有未偿还的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经营实体有用工的,在申请贷款前1年内用工人数未减少或用工人数减少水平低于上年度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且无拖欠员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申请人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信用良好,经营稳定守信,具备还款能力的个人可申请稳岗扩岗专项贷款。
同时,《通知》提高授信额度,将小微企业最高授信由3000万元提高至5000万元,对个人最高授信1000万元。
《通知》降低了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申请门槛,将贷款申请条件由用工人数不减少,放宽到用工人数减少水平低于上年度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降低了利率水平,明确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4%,最低可至2.9%。
此外,《通知》还特别提出,要创新贷款模式,探索通过“创业担保贷款+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的组合贷款方式,进一步提升贷款便利度。
截至2024年9月底,全国登记在册个体工商户达1.25亿户。“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扩围提额,对小微企业加大了支持力度,对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具有很好的促进作用。”知名经济学者、工信部信息通信经济专家委员会委员盘和林接受潮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这只是促进就业诸多政策中的一项,未来要配合其他政策形成合力,帮助更多小微企业降低成本、减轻经营负担,才能对小微企业发展起到更大、更显著的促进作用。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