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3日从云南省应急管理厅获悉,云南省财政厅、省应急管理厅近日下达16个州市及3个直管县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8000万元,用于补助入汛以来各地洪涝灾害抢险救灾方面的工作。
云南省财政厅、省应急管理厅在下达资金的同时要求充分发挥救灾资金使用效益,规范救灾资金流程控制,依法合规下达预算、分配和使用资金,确保救灾资金全部用于洪涝灾害抢险救援等方面的工作。同时各级要做好绩效自评工作,适时开展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使用管理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安全、监管到位。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标签:
云南责任编辑:
蒋旭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