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子、鳄鱼、绿蜥蜴、蜜袋鼯,甚至蜜蜂……如今,一些追求个性化的城市养宠物一族,流行起养“另类宠物”。不过,当心养这些“另类宠物”违法又危险!
浙江在线8月9日讯(浙江在线编辑 洪慧敏)猴子、鳄鱼、绿蜥蜴、蜜袋鼯,甚至蜜蜂……如今,一些追求个性化的城市养宠物一族,流行起养“另类宠物”。不过,当心养这些“另类宠物”违法又危险!
这些“另类宠物”,他们养得欢!
另类宠物之一:猴子
昨天,在天津市河北区金沙江路与月牙河道路口,一名中年女子抱着一只憨态可掬的小猴子玩耍,引起了许多路人的注意。该女子称,这是自己的宠物猴。
小猴子时不时摆出可爱的“造型”。猴子很小而且有些怕人,要么抓着主人的衣服,紧紧地贴在她身上,要么搂着主人的胳膊,生怕离开她半步,不时还将手指含在嘴里,显得憨态可掬。近看,它的一双大眼睛忽闪忽闪的,吸引了许多人拍照。
女子说,小猴子出生后不久,她就花1.5万元从朋友手中买来做宠物的。“饲养的是只‘纯种袖珍石猴’,性格温顺,不会伤人。”
天津市市动物保护协会的工作人员在看到猴子的照片后表示,这只猴子应是猕猴幼体。
另类宠物之二:鳄鱼
“柳江河里捞起一条鳄鱼!……”8月1日,广西柳州人的朋友圈被这样一条惊悚的消息刷了屏。记者从林业部门了解到,确有市民发现鳄鱼,不过只是一条幼龄小鳄。另外,发现鳄鱼的地方是在柳江区的一条小河沟里,不知何故却被传为“柳江河里”。
据核实,村民发现鳄鱼的地点,是在露南村旁的一条小河沟里。
在现场,柳州市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站专业人员对鳄鱼进行了检查、称量,发现那是一条体长约0.7米,体重约1公斤的幼龄小鳄鱼。
柳州不是鳄鱼产地,那么这条鳄鱼又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呢?野生动物保护站的工作人员认为,可能是有人将其作为另类宠物养过一段时间,后来因为种种原因不想养或不敢养了,就抛弃放生。
另类宠物之三:绿蜥蜴
6月30日下午,家住南通市五山花苑的陈小姐在自家的阳台防盗护栏内发现一个不速之客,可把她吓了一大跳。无奈之下只得将它捕获,送到了狼山派出所。
这家伙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呢? 从南通市民陈小姐拍的视频中可以看到,当时这个大家伙正慵懒地趴在阳台栏杆上。陈小姐说:“吓一跳我就过去看了,我看是很长很长的一条变色龙。”
这个小家伙,外表看上去很吓人,一般人都不敢靠近,陈小姐家人用渔网抓住后送到狼山派出所。
在派出所里,记者见到了这个不速之客。它被装在一只编织袋里,打开一看,着实让人吓了一跳。浑身翠绿色,有黑色斑纹,目测足有40公分长。
据查证,这个小家伙学名叫绿蜥蜴,属于蜥蜴科。肉食性,以各种昆虫为食。国内主要分布于新疆,国外分布于俄罗斯、中亚及欧洲。
有人怀疑,这条绿蜥蜴是小区其他住户养的宠物。
另类宠物之四:“境外来客”蜜袋鼯
记者6月18日从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新闻办获悉,近日,当地一司机用大巴车行李箱偷运逾百只“外来”野生动物蜜袋鼯,被当地警方查获。
17日下午,西双版纳州边防支队民警在例行检查时,在一大巴车行李仓内查获用黑色遮阳网和白色塑料箱包装的疑似蜜袋鼯的野生动物,共计8笼,约140只。对于该批野生动物,司机未能提供任何手续。
经西双版纳森林公安局勐养森林派出所民警鉴定,该批野生动物确认系野生有袋动物(有袋的温血动物像袋鼠和沙袋鼠)蜜袋鼯。蜜袋鼯产于澳洲新几内亚和南澳洲,多数时间在树上活动,以舔食树蜜为生。蜜袋鼯身体两侧的滑行膜从手关节延伸到脚踝,便于在树林间滑行。
据介绍,因蜜袋鼯外形可爱、较为粘人、可随身携带,近年来作为新兴宠物风靡全球。
另类宠物之五:蜜蜂
杭州金成花园别墅业主金先生的“宠物”是养在自己院子里26桶蜜蜂。在他养蜂的近十年里,蜜蜂们钻进邻居家筑巢、蛰伤老人小孩,引得多名邻居联合签名抵制。
金成花园位于杭州市区。据金先生告诉物业,蜜蜂最初是自己飞来他家做窝的,他觉得好奇,特意买了养蜂的书和蜂桶,之后便越养越多。每年蜜蜂产蜜,金先生会找专人来取蜜,一部分自己吃,一部分送人。
金先生自己蜜蜂养得有滋有味,可害苦了一众邻居。小区物业说,半个月前,蜜蜂飞到金先生的邻居蒋先生家做窝,为了捅蜂巢,蒋先生的胳膊被蛰得肿起来;去年,一位60多岁的业主被蛰得脸都肿了,治疗花了近两千元。还有业主向物业反映,蜜蜂嗡嗡乱飞,把门窗都关严实了,还能从空调孔的缝隙飞进家里。
专家:饲养另类宠物,可能违法又危险
养另类宠物,看似时髦,实际上却潜藏法律风险,且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比如作为宠物的猕猴,“私养宠物猴最危险之处是病菌在人猴之间的互相传染,猕猴身上有一种对人杀伤力极强的HerpesB病毒,通过体液接触传染,轻则严重损伤人类的神经系统,重则致人死亡。”专家说,把猕猴当宠物安全风险大。猴子成年后,体重均可达到10公斤以上,体型巨大,性格凶猛,很不适合作为宠物饲养。
据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饲养猴类、鳄鱼等野生动物,需要取得林业部门的驯养繁殖许可证。目前,一般家庭不具备这些另类宠物的饲养条件,一般的宠物店和网络卖家也不可能通过合法渠道获得《驯养繁殖许可证》。
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我国目前不允许个人饲养所谓的宠物猴等另类宠物。私自在家里养猴,一经发现,私养数量少的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数量多的或因贩卖野生动物甚至可能会被判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将野生动物放生至野外环境,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不得干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林业部门还呼吁:家里养有另类宠物,特别是鳄鱼、鳄雀鳝这类具有攻击性的动物,千万不可随意抛弃、放生;如果发现这类危险生物,应当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切勿自行处理或是用手触摸、逗弄、惊吓它们,以免危及个人安全。
(综合自北方网、中国搜索网、澎湃新闻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