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07

“滴滴代喝”已成现实 使用者需承担意外风险

编辑:冯一伦
导 语

“e代喝”像极了以往网友们调侃的“滴滴代喝”功能——一键呼叫酒量好的人替自己喝酒,网上流传的代喝酒段子居然真成了现实。

  浙江在线杭州1月7日讯(浙江在线编辑 冯一伦)“白酒3斤”“红酒3箱起”“啤酒一直喝”――近日,一个名为“e代喝”的平台在“e代驾”App上线。按照设计,它如叫代驾一样,打开地图,就可随时随地叫人代喝酒。

  关于这种代喝平台的出现,有人说是一款征服酒局的利器,但更多人表示担忧,相比代驾,代喝的标准是什么,还有喝出问题甚至被送进医院谁来担责,这些都涉及众多法律层面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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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滴滴代喝”真的成了现实

  过年聚会喝酒一直是中国一项很特别的文化,特别是过年回家亲朋好友聚会,劝酒风盛行。因此,代驾业务应运而生,可以有效的防止酒后驾驶的情况。

  令人意外的是,2017年年底,“e代驾”宣布上线“e代喝”服务,目前已经覆盖到北上广等36个城市。这个服务模式像极了以往网友们调侃的“滴滴代喝”功能——一键呼叫酒量好的人替自己喝酒,网上流传的代喝酒段子居然真成了现实。

  打开“e代驾”APP客户端,就能看到“e代喝”的入口。点击进入之后,首先要进行的是定位,随后就可以点击“找人代喝”,而“找人代喝”还能根据不同的类别进行针对性寻找。如“按酒量”、“按标签”、“按距离“等。用户可在APP中自由选择一名“代喝人”,用短信等方式与其取得联系将其叫至酒桌即可。使用该服务所需支付的费用则根据酒席持续的时间、所喝酒量有关,由用户与“代喝人”协商后而定。

  从最基本的功能看,“e代喝”是满足了人们找人代喝酒的刚性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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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需验证就能成“代喝牛人”

  此外,“e代喝”还有“我也能喝”选项,用户在填写昵称、地址、性别和酒量等信息后,就完成了资料注册,随即就能成为“代喝牛人”。

  如果你对自己的酒量有自信,点击“我也能喝”进行注册,就能成为“e代喝”中的成员。但记者注意到,这些代喝人员是否真的如自己的标签一样,能喝下白酒3斤、红酒3箱,平台并没有对其进行审核。记者还发现,在整个程序的所有选项中,并没有关于代喝的相关提醒或者协议。

  网友小川曾尝试通过“e代喝”的聊天功能与周围近20位代喝牛人联系,一两天后竟无一人回复消息。这让小川怀疑,“e代喝”的存在是否形同虚设。

  在注册成为“代喝牛人”时,用户无需实名制,地址、性别和酒量等信息均可以自行填写。这让小川有些疑虑,“我不能确定这些信息是否真实,特别是至关重要的酒量,那些自称能喝三斤白酒的,酒量是否要通过“e代喝”测试?但看这些信息确实无法放心地下单找人代喝。”

  平台称发生意外后果用户担

  “滴滴代喝”成为现实的同时,更多的声音则是在担心“代喝”的风险:代人喝酒可能会面临一些人身健康或安全方面的隐患,那么平台上线“e代喝”是否有相应的保障呢?对此,记者从平台方了解到,平台对供需双方并没有约束,具体的价格和补充协议由双方沟通商议。

  针对网友的疑问,记者联系了“e代驾”方的工作人员,对方表示,“e代喝”只是一个交流沟通的渠道,目的是为有“代喝”需求的用户提供便利,用户们可以根据自己需求与代喝方沟通联系。“如果发生意外,一切后果由用户自己承担解决,和平台无任何关系。”

  记者发现,“e代驾”曾在推出代喝功能之初表示,“e代喝”事实上是以LBS(基于位置服务)定位为基础,以多种交友策略为形式打造的一个社交入口。但这一初衷并未在“e代喝”平台上有任何文字作为提示。

  对于网友关注的“e代喝”平台方是否要为可能发生的风险承担责任的问题,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常莎表示,如果“e代驾”上线的代喝业务,只是提供一个平台,并且不收取任何费用,那么当事人在平台上沟通交流后,是否愿意代他人喝酒,是否签订代喝酒协议,是当事人双方自己的意愿;如果发生人身伤害,应当根据双方的协议,以及是否存在强迫性劝酒,酒后进行驾车、游泳、剧烈运动未加以劝阻等侵权责任法认定的侵权行为综合判断。

  但这并不意味着“e代驾”完全可以规避任何责任。《民法总则》有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因此,“e代驾”有责任对通过平台进行的活动进行监管,一旦发现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况,应当采取相关措施,否则也需要视情况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一个需要明确的问题是,双方签订的代喝协议是否有效?雇用一方是否有义务调查对方是否具有酒量,以及是否存在不能喝酒,或因喝酒可能导致的疾病?常莎认为,双方的协议只要不违反《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不违背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第三人利益,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则应认定合同有效。

  常莎律师提醒,受雇方作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自己的能力做出理性的判断,如果明知自己不能喝却仍替人喝酒,则应当认为是一种自甘风险的行为。作为雇用方,如果不存在侵权行为,则不应当承担相关的法律风险。

  (综合北京青年报、中国新闻网、中国经济网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