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11

救护车走高速被拦停缴费引热议 究竟该不该交费?

编辑:金英磊
导 语

近日,一段“救护车高速不缴费被拦”的视频在网络热传,救护车上高速缴费问题再度引发议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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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18日,一辆救护车驶入漯周高速公路项城收费站,车上人员同收费站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图/视觉中国

  浙江在线4月11日讯(浙江在线编辑 金英磊)一段“救护车高速拒缴费被拦”的视频日前在网络热传并引发争议。有网友认为,救人要紧,救护车当免费通行;也有人认为,收费站按规定收费没有错。救护车上高速该不该收费?如果要交该如何收费?记者对此展开了调查。

  救护车上高速路 25元过路费起争执

  近日,在河北邢台邢临高速收费站,一辆车身涂有“120”字样的救护车驾驶员与高速收费员对是否要缴费发生口头争执,之后救护车驾驶员将现场争执画面发布到网上,引起网友热议。

  记者在河北省交通厅的监控录像中看到,牌号为冀EGK729的救护车于4月2日3时12分06秒自邢临高速邢台收费站二车道上道,于3时52分30秒到达威县收费站出口二车道,电子计价器显示应缴费用为25元。

  随后,驾驶员称车辆为救护车,不用缴费,在被高速当班收费员告知车辆并不在免费通行范围内后,驾驶员欲闯杆通行。此时,收费员将国家相关规定拿出给驾驶员看,驾驶员则说“救护车里人命关天,出了问题谁能负责”“我要把你拍下来,让你成为网红”。

  监控录像显示,在僵持5分钟后,乘坐救护车的病人家属下车缴了费,救护车得以正常通行。

  针对司机在网络视频中称收费员收不收费看“心情”的说法,河北省交通厅一位工作人员表示,除国家法律规定免费通行的车辆外,高速收费员如要放行不合规定的车辆,必须向上级汇报。一旦出现收费员私自放行不合规车辆,他们会承担相应责任。因此,“看心情”一说不靠谱。

  记者采访得到,该救护车辆属邢台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院长马爱斌接受采访称,医院已于一个月前将该车卖给了在该医院工作的任姓先生,但正式手续还未完成。

  记者电话采访任先生获悉,当时是他雇佣的司机开车运送病人及家属回威县,司机对救护车是否要缴费并不知情,以为是高速收费员额外向他们收取费用,加上半夜开车,可能有点情绪,才产生了过激言行。目前他们正打算给车辆办理ETC,并让司机学习相关法律知识。

  该不该收费引热议

  救护车上高速是否该缴费问题再度引发议论。支持者认为,救护车在救护时是收费的、营利的,理应交费。反对者认为,救护车具有公共属性,有关部门有必要出台统一规定,给予救护车特定免费通行权利。

  记者发现,我国2004年起施行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中,在目前6种免交通行费的车辆类型中,救护车未明确属于免费范围。对于抢险救灾车辆的界定是授权给省级政府决定的,这就导致各地对救护车收费与否的差异化。据悉,北京、广东、黑龙江等地规定,对正在执行公务并设有固定装置的救护车减免通行费,但在更多省份,并未将救护车纳入减免高速通行费的范围内。抢险救灾车辆如何界定,救护车是否属于抢险救灾车辆,法律并没有明确,由此而产生了救护车高速缴费之争。

  北京市同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王殿明认为,高速公路和救护车背后分别代表的是不同的社会服务部门,提供服务收取费用是理所应当的。但在人命关天的紧要关头,双方不应拿病人的生命做筹码而耽误抢救时间。所以,针对现行法律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模糊部分,有必要从全国层面进一步明确。

  国外对类似问题有何解决办法?

  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教授张柱庭在接受采访时介绍,目前对救护车收取公路通行费的国家普遍采取智能缴费方式,比如欧盟国家医疗机构的救护车辆都贴有小标签,经收费口扫描后自动缴纳通行费,费用由医疗机构财务中的公共事务费统一支付,不需要患者个人或救护车驾驶员支付。

  法国曾经发生类似救护车被延误事件,之后法国对收费方式进行了调整。法国高速公路运营完全私有化,救护车通过高速公路不免费,但不需要立刻交费,收费站先放行事后收费。法国政府明确规定所有救护车辆在执行抢救任务时,高速公路收费站必须予以优先放行,过路费在事后寄给被救治人或其家属,正常情况而言费用由社保和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支付。

  不过,并非所有国家都对救护车征收公路通行费。据媒体报道,在日本,急救车辆使用高速公路时分两种情况,如果救护车在救急情况下,不收取高速通行费;如果是一般乘坐救急车辆外出则需缴费。

  【延伸阅读】

  救护车高速缴费之争已发生多次

  记者了解到,救护车高速通行缴费之争并非首次出现,此前各地曾多次发生救护车驾驶员拒缴高速通行费被收费员拦下的事件。

  据媒体报道,2015年,山东某医疗机构一辆救护车在前去接一名呼吸困难的病人途中,路过洛口浮桥收费站时,驾驶员拒绝缴费,而收费员认为空车要收费、拉着病号才能免费,僵持十几分钟后救护车掉头返回了医院。

  2016年,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中医院派出一辆救护车从乡下接一位车祸伤者回医院,救护车准备驶出乐雅高速夹江南收费站时,驾驶员和收费站员工为该不该缴12元过路费起了争执。载着伤者的救护车在此停留长达24分钟,最终在伤者家属缴了12元过路费后,才得以驶离。

  同年2月,四川荣县华康医院一名70多岁患者急需转院,不料,救护车准备驶出乐自高速贡井收费站时,驾驶员和收费员因为该不该缴13元的高速路过路费起了分歧,致救护车停车长达7分钟,并造成高速路出站口拥堵。最终,救护车缴费后驶离收费站。

  (综合新华社、中国青年网、红网、多彩贵州网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