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电子商务法(草案)》第三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避免大数据“杀熟”、规范搭售行为、保证押金退还……草案对一系列电子商务热点问题作出规定,进一步规范电商平台经营,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浙江在线6月21日讯(浙江在线编辑 汪江军)打车或订酒店,用苹果手机竟然比用安卓的贵;购买机票被暗暗搭个延误险或是“专车”接送;还有租了辆共享单车发现押金退换困难。互联网的电商平台和共享经济,在掏空你的钱包方面有时真让人防不胜防。
近日,《电子商务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第三次审议,对互联网时代带来的便捷背后的痛点、热点,给予精准规范。重点关注大数据“杀熟”、搭售、押金不退能问题。
避免大数据“杀熟” 消除“一人一价”
大数据“杀熟”是近两年的热词。用户习惯用某个平台定制服务、订购产品,平台则报之以“打折”“优惠”。
不过,技术有时也是双刃剑。有网友在微博上称,自己经常通过某网站订同一个出差常住的酒店,常年价格在380元~400元。他用自己的账号查到酒店价格是380元,但朋友的账号查询显示价格仅为300元。之后,更多的人在网络或媒体上曝光自己被“杀熟”的经历。
对此,草案三审稿增加了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其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同时向该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尊重和平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薛军说,草案三审稿的相关规定旨在尊重消费者平等权利,保障消费者不被歧视,同时保障消费者的选择权和知情权,让他们知道自己被画像了。
北京华讯律师事务所主任张韬说,通过法律规定避免电子商务经营者作出对消费者不利的差别待遇,有利于保障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比如我经常通过网络平台订某一家酒店,成为其忠实消费者后,当我再次下单时,不应根据我以前的选项,给我高于其他人同一时间段内的交易价格。这种问题具有隐蔽性,消费者往往不易发现。”
不能将搭售设成“默认”,应以显著方式提醒
在电商平台预订飞机票、火车票,页面上却凭空冒出酒店、贵宾休息室等额外服务,还被默认打上了勾……
针对这种“霸王搭售”现象,草案三审稿中增加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搭售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草案三审稿中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打造诚实信用、公平公正、多赢共享、包容审慎的电子商务市场生态环境。
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
不想再用某共享单车,押金却迟迟无法退还——你遇到过这种烦心事吗?
对于押金,草案三审稿作出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张韬说,共享单车、共享汽车等平台曾经出现过延迟退款甚至不退款的现象,还有的企业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后,把消费者押金变成企业破产债务,相当于用消费者押金作为企业经营资金。薛军认为,三审稿明确规范押金的退还,强化了对消费者的保护;期待法律作出进一步明确,比如押金的风险怎么控制,专门的第三方监管账号如何落实等。
(综合新华社、大河报、央视网、中国新闻网等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