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20

单身女性不允许“冻卵”? 卫健委:将完善相关法律

编辑:吴盈秋
导 语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现行有关法律并未禁止单身女性生育,卫健委将加强调查研究,逐步凝聚共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切实保障女性生育、就业和职业发展权益。

  浙江在线7月20日讯(浙江在线编辑 吴盈秋)近来,中国日报一条关于“单身女性不允许冷冻卵子或做试管婴儿?”的消息吸引了广大网友的注意。

  微博中,提到来自上海的李珺律师建议国家卫健委修改相关规范中不允许单身女性使用人工辅助生殖技术(例如冷冻卵子或试管婴儿)的规定,落实单身女性的生育权。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现行有关法律并未禁止单身女性生育,卫健委将加强调查研究,逐步凝聚共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切实保障女性生育、就业和职业发展权益。

  回复全文如下:

  我国现行有关法律并未禁止单身女性生育,《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七条规定,公民有生育的权利。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婚姻法》也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个别地区如吉林省,在地方条例中还对单身女性生育进行了特别规定。目前,单身女性生育既无相关法律支持(《宪法》中没有相关规定),也与传统风俗观念不合。同时,还需要考虑孩子的合法权益。社会上呼声很高,实际情形较少。下一步,将继续予以关注,加强调查研究,逐步凝聚共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切实保障女性生育、就业和职业发展权益。

  中国日报同时发起的投票,“单身女性是否有权通过人工辅助生殖方式生子?”吸引了超过3万名网友投票,投票结果显示的是一边倒。在3.1万名投票网友里,仅有200名网友持否定的意见。

  徐静蕾称“冻卵”是“世界上唯一的后悔药”

  其实,关于“单身女性生育权”的问题,在2015年就曾引发过一次社会上的深度讨论。

  在2015年,中国女演员徐静蕾自曝在美国冷冻了9颗卵子,称冷冻卵子就像找到了“世界上唯一的后悔药”。徐静蕾的个人经历引发了中国关于生育治疗的公开讨论,中央电视台以6分钟长的电视片段回应,重申了国家对冷冻卵子的限制。节目播出后,微博网络民意调查吸引了8.3万余人参与,近8成人投票反对“禁止未婚女性冻卵”。

  根据中国目前的法律,未婚单身女性不能在国内进行冻卵手术,有的医院虽然允许单身女性冷冻卵子,但在使用冷冻卵子时必须提供三证:即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这也意味着计划推迟生育的健康单身女性无法享受这项辅助生殖技术。

  被不少女明星选择的“出国冻卵”,不但具有技术先进等优势,更对婚姻没有限制性规定,这似乎给了单身女性一个不错的选项——她们远赴海外冷冻卵子,给自己保留了一种选择,掌控自己的生活节奏。

  不少都市女性考虑出国“冻卵”

  近年来国内尤其是北上广的都市大龄女性对这种方式的接受程度越来越高。而由于国内政策限制,有意”冻卵“的女性将目光投向国外。

  在某金融公司担任要职的王女士过了30岁还孑然一身,看着身边好友一个个结婚生子,而自己年龄越来越大,既担心错过优生优育年龄,但又不想因为生育而“随便找个人嫁了“,于是向一些海外机构咨询,考虑出国旅游时冷冻卵子。

  王女士并非个案。究其原因,一方面是面对婚姻和生育压力,不少女性愿意通过冷冻卵子的方式来延缓自己的婚恋和生育时间,另一方面部分职场女性为了规避“孕期”对工作的影响,而希望此种方式赢得打拼事业的时间。而目前国内对冷冻卵子技术尚未完全放开,未婚女性或者有正常生育能力的夫妇不可冷冻保存卵子或胚胎,所以不少女性选择去国外“冻卵”。

  随之而来的是,国外一些生殖机构接待的中国客户数量有所增加。以对冷冻卵子没有限制的美国为例,其中被美国《Parents》杂志评为全美排名前十之一的美国南加州生殖中心,2015年之前接待的中国客户数量寥寥,大约在200多人左右,从2015年开始这一数量急剧增加,一下子超过500人,而从2016年至今,该中心已经接待近1000名中国地区客户。这其中很大一部分为单身大龄女性且学历较高并且在国内有不错的收入。“这两年来美国进行冷冻卵子的中国地区女性客户在成倍增加,中国是目前客户数量增长最快的国家。”该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辅助生殖备受关注

  那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卫生部(现卫健委)发布并自2001年8月1日起施行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其第十三条内容为“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当符合卫生部制定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的规定”。

  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明文规定“禁止给不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和条例规定的夫妇和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针对这一规定,2018年6月20日上午,上海的李珺律师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法制司寄出了一份《规范性文件审查申请书》,建议国家卫健委修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中不允许单身女性使用人工辅助生殖技术的规定,并落实对于单身女性的生育权的保护。

  李珺说,“作为一名律师,作为一名女性,我在日常的工作常常接触到一些关于性别权益的案件,同时也参与了不少与计划生育相关的案件,从人的基本权利和性别平等以及自我认知的角度,我认为单身女性生育完全是符合人权符合法理以及符合社会现实的,冻卵也是实现这一权利的选择之一,这体现了法律明确的性别平等原则。”

  她在审查申请书中提到,《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与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多部法律、部门规章等文件相抵触,且其规定不允许单身女性使用人工辅助生殖技术的内容不能满足公民的合法需求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更是与对我国有约束力的国际法相违背。

  在医学技术可以提供生殖辅助技术的情况下,不应该基于性取向或婚姻状态做区分,政府有责任给予女性选择生育方式的自由权及给予尽可能充分生育保障,至少不应剥夺其实施生殖辅助技术权利。

  官方已表现出积极态度

  2017年全国两会期间,多名人大代表就曾提交了一封“呼吁放开对单身女性生育权限制”的建议信。

  国家卫计委(现卫健委)在当年就作出了答复,并于2017年12月27日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了答复内容。

  答复中提到:

  目前我国相关法律并未否认单身女性的生育权。《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七条规定,公民有生育的权利。《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婚姻法》也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实践中,个别地区结合实际制定了有关规定。如吉林省2002年9月27日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达到法定婚龄决定不再结婚并无子女的妇女,可以采取合法的医学辅助生育技术手段生育一个子女”。之后历经数次修订,吉林省均保留了此条规定。据了解,该规定实施10余年来,尚无1例单身女性申请借助医学手段生育。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广泛深入调查,加强研究论证,密切关注“冷冻卵子”等技术发展,积极做好可行性研究,审慎推进临床应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单身女性的合法权益。

  此回复的态度不仅相对积极地肯定了单身女性生育的合法权利,并且表示会针对单身女性生育权的相关技术问题、法律法规层面进行深入调查,积极做好可行性研究。

  对此,社会学家李银河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说“此态度显得更加积极”。

  人工冻卵真是放心的“后悔药”?

  根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冻卵技术在美国拥有很多女性支持者。她们称,这将自己从生育最佳年龄的压力中解脱出来。这份被封存的“后悔药”,让追求独立与自由的职场女性可以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意愿安排生育时间。

  反对者则认为,这可能是一桩向女性贩卖焦虑的生意,毕竟这是一项价格昂贵的服务。以卵子银行公司EggBanxx为例,选择冻卵的女性需要一次性支付6500到7500美元冷冻卵子的费用,此外还需支付每年500美元到1000美元的存储费。

  更令批评者诟病的是,经历了注射激素、取卵、冷冻、恢复细胞活性等一系列漫长过程后,冻卵并不能确保女性在想希望生育的时候成功怀孕,而一旦这种情况发生,用户往往已经错过了自然孕育的机会,这粒“后悔药”反而将令她们悔之不及。

  冻卵存在风险和隐患

  有生殖专家表示,女性取卵远不如男性取精子那么简单,从促排卵到取卵要经历多种风险。虽然卵子冷冻技术已经日趋成熟,出现意外仅是小概率事件,但一旦发生反而得不偿失。而且出国“冻卵”需要付出更多的时间和金钱,比如,一般赴美进行“冻卵”的手术费用在1至1.5万美金左右,不包括相关医学检查和机票酒店,而且每年还需支付350至500美金的保存费用,而”冻卵游“打包7天行程售价超过20万人民币。

  而且选择冷冻卵子也不是一劳永逸的事。美国今年就发生过两次冻卵事故。

  今年3月上旬,旧金山太平洋生育诊所(Pacific Fertility Center)与克利夫兰市大学医院阿胡嘉生育中心(University Hospitals Ahuja Medical Center)相继出现了诊所内用于冷冻卵子和冷冻胚胎的液态氮不足的问题,导致储存柜温度升高,并对冷冻储存的卵子和胚胎组织造成了不可逆的影响。

  卵细胞是人体最大的细胞,对冷冻十分敏感,在冻融过程中极易受到细胞内外形成的冰晶的影响,造成可逆或不可逆的损伤,这也使得冷冻卵子技术的发展相对缓慢。

  (综合科技日报、新民晚报、云南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