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已有包括福建、广西、湖北等在内的9个省份,以地方立法或行政规章的形式明确了护理假。
浙江在线8月9日讯(浙江在线编辑 杨静涛)随着第一代独生子女的父母逐步进入老年人行列,独生子女如何照顾父母的问题日益凸显,并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所谓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护理假,是指独生子女父母患病住院期间,用人单位应给予的假。
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41亿人,占总人口的17.3%。同时,随着独生子女一代结婚生子,“四二一”式已成为常见的家庭结构之一,这意味着一对独生子女夫妇在婚后要面临赡养4位老人甚至更多家庭成员的情况。与此同时,老年人的需求也呈现多元化、个性化趋势,涵盖从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到医疗保障、文化娱乐等多个方面。业内人士指出,在现行养老服务体系中,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更应该在政策上给予支持。
9省出台“独生子女护理假”
父母患病可“带薪陪床”
近日,四川、河南两省分别出台或修订了“独生子女护理假”。这项涉及独生子女及其家庭的政策已在全国9个省份推行。目前已有包括福建、广西、湖北等在内的9个省份,以地方立法或行政规章的形式明确了护理假。
对于护理假的具体规定,各地有所不同。例如,黑龙江规定,独生子女的护理假每年累计20日,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10日;广西则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的,其子女有每年累计不超过15天的带薪护理假。各地出台的政策中,大都强调独生子女在享受护理假期间,不得扣减职工工资、津贴与奖金等福利。
近日,河南将护理假时长修改为“不少于20天”。四川、湖北、黑龙江还给予非独生子女“护理时间”。
对于独生子女休假的条件各省也有所不同。除了河南、四川,广州规定了独生子女父母需满足“年满60周岁以上,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的条件。
不知道、不敢请、请不了
“独生子女护理假”难落地
尽管这项政策受到社会普遍认可,但记者调查发现,其实施效果却并不尽如人意,不知道、不敢请、请不了的现象突出。一些公司和个人明确表示“不知道护理假”,湖北某科技有限公司主管人力资源的负责人坦言,“确实还不清楚有这个规定,也没有人以独生子女护理假的名义请假。”
由于劳资双方仍存在不对等情况,职工面对企业难有话语权,他们担心这类假期会跟探亲假一样沦为“纸上假期”。如果所在单位不实行护理假制度,也只能选择忍气吞声。
郑州市一家民营企业员工刘娟娟说,现在年假还有一些公休假都没有保证,更不敢奢求独生子女护理假,这类假期如果只是原则性的要求,估计也就是一场空,“老板不乐意,能休你也不敢休”。
来自广东一家民营企业的员工刘晶就认为,现在带薪年休假尚且没有保证,更不敢奢求能够休上独生子女护理假了,至少她周围的同事很少有人以独生子女护理假名义请假。“就算是要求企业强制执行,请假是否需要提供独生子女证明等细节问题也说不清楚。能不能休上假,还是要看老板的脸色。”
推动政策落地
建立合理的社会成本分担机制
针对这些问题,有些地方在制度层面作了预先防范,规定有关机构或组织不支付独生子女护理假期间享有工资福利待遇的,由人社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给付,情形严重的纳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将受到重点监管,在招投标、市场准入、融资授信等方面都会受到约束。但也有企业负责人坦言,从经营的角度来说,用人单位自身也有苦衷,给员工护理假,意味着企业人工成本增加。如果人人都休护理假,势必对经营造成不小压力。
专家指出,要让独生子女护理假更为可行,需要建立合理的社会成本分担机制,通过立法来保障独生子女护理假的相关权益。同时,要颁布相应细则和具体监督机制,以支撑这项政策的具体落实。国家应出台统一的政策和标准,让各界共同为独生子女护理假兜底。
(综合新华网、北京青年报、经济日报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