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15

健身行业乱象:推销员售卡拿提成 无照经营现象频现

编辑:吴盈秋
导 语

公开资料显示,我国健身房数量从2010年近3300家增至2017年的5000多家,预计2018年我国健身房数量将达到5800多家,会员人数有望进一步突破1000万人。看似繁荣的健身市场却蕴含了隐忧,很多健身房的经营可谓乱象丛生,健身教练的资格证也是五花八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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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在线10月15日讯(浙江在线编辑 吴盈秋)“不办一张健身卡,感觉自己似乎脱离了时代。”作为健身房的老顾客,上海市民胡先生每周至少健身3次。

  早在2009年10月1日,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开始实施,并将每年的8月8日定为全民健身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健身已慢慢成为一种流行的生活方式,健身房也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发展。

  公开资料显示,我国健身房数量自出现以来一直保持较高的增长,从2010年近3300家增至2017年的5000多家,预计2018年我国健身房数量将达到5800多家,会员人数有望进一步突破1000万人。

  有专家认为,《全民健身条例》出台满9年了,但国家层面一直没有制定配套实施细则。对于健身活动站点和体育俱乐部,条例只是作了原则性的规定。迄今为止,全国仅北京市体育局在十多年前发布过《北京市健身房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其他地方的健身房基本上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由于法律的缺失,看似繁荣的健身市场却蕴含了隐忧。很多健身房的经营可谓乱象丛生,健身教练的资格证也是五花八门”。

  推销员售卡拿提成

  “小区附近新开了一家健身房,一年只要1600元,太划算了!”广州白领小美喜滋滋地与同事分享这则好消息。然而,小美高兴没几天,微信群的一条消息打破了她内心的平静:“健身房的会员们注意啦,1600元的年卡只是初级会员,每天只能下午三点到四点进行锻炼,其他时间都不可以。”吃惊之余,小美拨打电话联系健身房,得到的答复也是一样。

  “为什么当时付款的时候没说,合同上也没有写,这不是欺骗消费者吗?”在小美的质问下,销售员告诉她,想要全天不限时锻炼,就必须升级为高级会员,高级会员是3600元一年。

  “本来想健身,有个好身体和好心情,这下好了,健身不成还添堵。”跟小美有相同遭遇的,还有一百多名健身爱好者。但是考虑到钱已经付过了,很多会员都选择不计较,就当买个教训。

  记者从小美处了解到,在办卡之初,销售人员并没有明确告诉她这些限制条件。“当有会员提出要退卡时,销售人员才提示合同背面有一行小字,写着退卡要收取30%的违约金,之前压根没有注意到。”小美瞬间有种被忽悠的感觉。

  记者采访发现,地铁口、商场口、小区……但凡人口密集的地方,总是时不时能看见一些健身房推销员在派发传单。

  “想要把健身卡卖出去,一定要执着。”3年前开始接触健身行业的小邱是名推销员,通过这些年和健身行业的亲密接触,他对这一行的各种潜规则已熟稔于心,从最开始的一无所有到现在月收入过万元,靠的就是卖健身卡。最高峰的时候,他一天说服近百人办卡。

  小邱还透露,有些健身会所会搞虚假宣传,店内的实际情况并不如宣传资料上那么光鲜,很多效果图片都是从网上找的,通过设计人员进行排版美化,给人一种“高大上”的感觉,进而引诱消费者办卡。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一家健身会所开业三四十天,销售额往往可达200万元到300万元。如此高的销售额,功劳全在销售员身上。对于销售员来说,基本工资很低,收入基本靠卖卡的提成,所以他们会以高额折扣优惠、夸大宣传服务质量等为诱饵吸引消费者办卡,以此拿到高工资。“90%的健身会所都有门禁,会员需要打卡进入,有的还会采取摄像头拍照的形式验证持卡人是否是会员本人,防止有人私下外借。这是在保障他们的生财之道,让更多人办卡,他们才会赚到更多”。

  健身教练的“国职证书”七天到手

  记者探访上海多家健身房发现,私教的收费多为每节课300元至500元,展示在墙壁上的教练头衔也五花八门,国内外的各类培训机构的证书、健美比赛获奖 证书等,都在教练的头衔之列。最常见的有《健身教练国家职业资格证》(简称“国职证书”)、《亚洲体适能资格证》和《NCSA-CPT美国体能协会注册私 人教练证》。

  记者调查发现,所谓私教的上岗证书,实际上并无统一标准,而且健身教练也并非必须持证才能上岗。入职门槛相对较低,直接导致了私教水平的参差不齐。

  对于健身房私教的上岗资质,不仅不同的健身机构说法不一,就连相关管理部门也有不同的说法。

  记者联系到某健身房教练管理人员,询问私教应聘时是否需要出具相关证件,该管理人员说:“我们没有认定哪一种证件,只要私教有证件,证明自己是个合格的教练即可,当然证件越多越好。”

  上海市健美协会相关人士认为,健身房私教应该持由地方健美协会和中国健美协会联合颁布的《健身教练资格证》,才能上岗。而健身培训机构的人则表示,只有《健身教练国家职业资格证》(即“国职证书”)才有效。

  根据《健身教练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报条件》的规定,经初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即可报考国职初级证书。

  参加过该考试的学员说:“国职证书”考试难度低、通过率高。试卷分为实际操作与笔试,满分均为100分,两科达到60分即可通过。

  一家培训机构的老师介绍,考试培训一般为7天,教材是由国家体育总局指定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材:健身教练》,健身教练培训机构也会给出内部教材,“一般都是考什么我们就培训什么”。

  有知情人士透露,学员最快7天就可以拿到该证件,就算没有任何从业经验的人,也有报名资格。在某健身教练培训机构的网站上,记者看到了一项“零基础培训班”的课程,专门针对没有从业经验的人设计的。

  “国职证书”7天到手,并不是最令人惊叹的,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私教告诉记者,许多同行的证书都是买来的,连考都不用考。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私教说,私人教练的从业门槛相当低。在一些培训机构速成班,往往只需要5到7天的培训,就能拿到相关资格证书当教练。“在健身房中从事健身教练的人群中,只有42%是来自体育专业毕业生,大部分的人只是经过1到3个月的培训取得相关职业证书。虽然违规开展健身教练资格资质许可和认定的行为近乎公开化,但监管部门从来就没有查处过”。

  无照经营现象普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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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传统健身房在国内已经存在了二三十年,但是经营模式并没有太大变化。目前,“办会员卡+私教课”仍是健身房收入的主要来源。记者采访发现,作为卖课主力,教练的业绩直接决定着他们的收入。因此,不少教练变身为“售课者”。

  今年3月,罗欣在宁波城区一家健身房办了一张两年的健身卡,花了4000多元。

  “办卡后第一天去健身房,教练就热情地帮我测试了一下身体的各项指标,说我体质太差,要想锻炼出效果的话只能买私教课。”罗欣说,一节私教课要交450元,而一般私教都是12节课起售,按照这个收费标准计算,私教课的费用比办年卡的费用还要高,所以婉言拒绝了。

  “我这个月还差4000元的业绩,你就帮我完成一下任务呗!”罗欣粗略统计了一下,这位健身教练前后一共10多次向她推销私教课,最后忍无可忍表示要投诉才得以消停。

  然而,当罗欣再次走进健身房,发现健身房很多操课室都被私教占领,普通会员不能进去。“办卡时承诺我们所有器械都可以使用,如今却区别对待,提意见还被讽刺不买私教课。”当罗欣提出退卡时,店家又百般推脱。

  不少会员对记者说,“不买私教课,在健身房的待遇明显差很多,有种受冷落的感觉”。

  “健身教练都是以卖健身课为己任,不买课程自然不会搭理你,实际上,部分教练在会员买完课后,态度也会慢慢变差,有时候上课还玩手机,缩短上课时间都是常事。”从事健身行业多年的小胡告诉记者。

  今年刚大学毕业的王刚是杭州一家健身房的会员,作为新人,他想通过请私人教练来提高训练效果,在体验了几节私教课之后,他发现私教的教学方式根本不适合自己,甚至好几次在私教指导训练时摔倒,手指骨头疼了好多天。

  “当我提出想要退课时,教练竟然说锻炼时受伤是常见情况,时间久了,身体也就适应了。”王刚一脸无奈,并开始怀疑教练的真实水平。

  对于健身教练,《全民健身条例》将其归类于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分“不以收取报酬为目的”和“以健身指导为职业”两种。前者实行技术等级制度,后者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2017年9月1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明确“社会体育指导员”中,只有从事游泳、滑雪、潜水、攀岩4个高危项目工种纳入强制持证上岗的准入类;另外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包括健身教练、健美操、体育舞蹈、马术、跆拳道等在内的43个工种,纳入非强制持证上岗的国家职业资格评价类类别。

  上海一家健身房负责人告诉记者,依据新规,健身教练属于水平评价类国家职业资格,只是各用人单位在人才录用和职称晋级的判定依据,“含金量已大不如从前了”。

  知情人告诉记者,以前开办健身房,先要到体育部门办理《体育经营许可证》,然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国家后来将健身教练纳入水平评价类国家职业资格后,只有专业技术性强、危险性大及社会影响大的体育项目才去找体育部门。“目前全国的健身市场,只有游泳这个项目受到体育部门的严格监管。一般的健身项目,无照经营的现象还比较普遍”。

  有专家认为,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国家体育总局人事司统一颁发的健身教练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国家体育行业健身教练执业唯一官方认可的权威资格证明。国家明确要求,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依据市场需要自行开展能力水平评价活动,不得变相开展资格资质许可和认定,证书不得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职业资格”或“人员资格”等字样和国徽标志。

  健身房老板跑路时有发生

  “1个月前还在搞优惠活动打折办卡的健身房,20天后突然停业了,只留下了门上的一张通知,可上面写的联系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办卡的健身房突然关门,让北京市朝阳区的健身达人杨力有些不知所措,“今年7月份会员之间传出消息说健身房要倒闭了,当时自己还不信,现在健身房果然出问题了。”

  让杨力感到郁闷的是,既然不能再继续健身了,那健身卡如何处理?好在这家健身房是个连锁店,还有其他的分店。于是杨力和其他会员来到另外一家连锁的健身房,想要找到负责人问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

  “老板不在,公司也早就通知了所有的会员,健身房已经转让了。”面对会员们的质问,一名工作人员出来解释。但会员们纷纷表示,不知道健身房已经转让的事。工作人员见状,只好说之后会给大家一个满意的答复,只是给不了明确的答复时间。

  这样的回复,让杨力心里咯噔一下:“健身卡的钱怕是要打水漂了。”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健身行业的不正规由来已久,目前50%以上的健身房都在倒闭或处于倒闭边缘,而造成这一现状的原因是多数健身房经营者没能很好地管理资金。“健身行业本身就是预售行业,收入大多来自七、八月份的旺季,到了淡季则是大量的人员能耗支出和房租支出。很多健身房只看单月账面数字,比方旺季的时候他单月进账一百万元,支出20万元,他就理解为单月盈利80万元,但实际上所有的款项都是预售款,到了淡季大量的支出都要靠旺季这部分收入来支付。”对方表示,年末是预售淡季,而一旦资金链断裂,健身房很难有后续资金补位,是“跑路”高发期,消费者往往成为最大受害者。

  有业内人士分析,目前,健身房越开越多,但生存率都不高,倒闭的原因有二:一是健身房初期投入很大,如果资金准备不充分,容易出现资金链断裂;二是恶性竞争,如果几家健身房距离很近又没有足够的差异化,为了招徕顾客只能打价格战,最终结果是扰乱市场。

  北京律师肖东平分析,“健身房老板跑路,如果老板名下有可执行财产,按照规定需经过法院拍卖统一给消费者提供补偿。但从过去案例来看,消费者很难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获得赔偿,因为诉讼成本远远高于消费者损失的预付款,最终只能是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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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者为何维权难?

  目前,“办卡+卖课”是健身房收入的主要来源。对于消费者来说,为服务提前付费属于预付款消费,而这一直是纠纷和投诉的重灾区。

  例如,上海市2017年由单用途预付卡引发的相关投诉达12106件,同比增加25.9%;涉及经营者3887家,其中关门跑路1864家,占比48%。2018年一季度相关投诉累计6417件,同比增加19.4%,关门跑路经营者数同比増加近30%。

  其实早在2011年5月,官方就出台了《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提出,对商业企业发行的单用途预付卡要强化管理。现实中,商业预付卡管理涉及部门众多,情况复杂。上海市商务委员会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7月9日,实际备案发卡企业只有391家,备案比例不足1%。

  经营者行为难以得到有效约束,也加大了消费者在预付消费卡中维权的难度。曾经在某高校周边健身房做过两年单车教练的胡潇告诉记者,“以前工作过的健身房老板曾经说过'如果我跑了,你都没地方找我'。”

  湖南揽胜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雨霞分析,“健身房跑路,如果老板名下有可执行财产,按照规定需经过法院拍卖统一给消费者提供补偿。但从过去案例来看,消费者很难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获得赔偿,因为诉讼成本远远高于消费者损失的预付款,最终只能是不了了之。”

  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周铭律师指出,对于预付费用办卡,并以相应折扣的方式促销,法律法规目前没有明确规定其属于违法行为。健身房通过预交金额越多折扣越大的方式针对消费者贪便宜的心理,忽视风险因素。消费者如果产生纠纷,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特别是当出现霸王合同,以及不合理消费等情况,可要求消费者协会曝光,防止更多受害者。如发现关门跑路的,应及时报警,在固定证据后,寻求民事途径解决。

  【延伸阅读】

  上海率先出台规定管理单用途预付卡

  为了维护消费者权益,2018年7月27日,《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出台,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规定》要求,经营者因停业、歇业或者经营场所迁移等原因影响单用途卡兑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发布告示,并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记名卡消费者。消费者有权按照章程或者合同约定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退回预付款余额。

  上海还将建立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将关门跑路、一年内因违反规定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以及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情形的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经营者,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除了地方设立相关规定,对于打一枪换个地方,以办健身房为名义骗取预付款的行为,相关法律上也早有规定。

  四川有同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柄尧告诉记者,健身房因经营不善倒闭属于一般经济纠纷,而如果是打一枪换个地方,其开设健身房的目的,显然并非正常经营,而属于合同诈骗。事发后,消费者应尽快报警,司法机关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保障消费者权益。

  (综合法制日报、新闻晨报、东方网、中国新闻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