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如果对拍摄的居民身份证相片不满意,可以申请重新拍照3次,从中优选满意相片。办理过居民身份证的群众,2年内再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可以使用原相片信息办理。
资料图:在邯郸市苏曹派出所,一市民体验“身份证自助满意拍系统”。
浙江在线11月29日讯(浙江在线编辑 吴盈秋)11月29日,记者从公安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公安部自即日起施行深化治安管理“放管服”改革便民利民6项措施,进一步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
这6项措施包括涉及简化企业开办程序、压缩开办时间,减轻企业经济负担,减免企业办事证明材料,建立企业内部安全随访制,为群众办理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提供便利服务,优化户政管理服务等事项。
其中,为群众办理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提供便利服务措施提出,居民身份证相片“多拍优选”。群众如果对拍摄的居民身份证相片不满意,可以申请重新拍照3次,从中优选满意相片。办理过居民身份证的群众,2年内再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可以使用原相片信息办理。
累计制发二代证超过18亿张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自2004年全国开始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至今,累计制发二代证超过18亿张,居民身份证登记的人像信息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技术标准免费为群众采集,既减轻了群众的经济负担,也能够确保居民身份证作为法定身份证件登载相片质量的一致性。
公安部治安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群众自身权利意识的增强,广大群众对本人居民身份证相片效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针对这一情况,一些地方公安机关为群众办理居民身份证提供相片“多拍优选”服务,受到当地群众普遍欢迎,目前,已具备在全国推广的条件。此项措施实施后,群众在办理居民身份证时如果对拍摄的相片不满意,可以申请重新拍照3次,从中优选满意相片。同时,对于办理过居民身份证的群众,2年内再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可以使用原相片信息办理,进一步提高群众对居民身份证相片的满意度。
此次改革包括6项18条措施
一、对治安管理的重点行业、场所,简化企业开办程序,压缩开办时间
1、申请办理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和保安培训许可证实行告知承诺,企业和群众领取工商执照后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即可获得审批。
2、旅馆、歌舞、游艺、棋牌、洗浴、印章、印刷、旧货、机动车修理、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以及房屋出租等场所、行业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备案和报送登记信息的,报送有关材料并由公安机关在1个工作日内确认后即完成报备。
3、印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办理时限,不超过7个工作日。
4、公章刻制备案不再由用章单位办理。企业登记办理营业执照时,由市场监管部门一并采集印章刻制相关信息、推送至共享平台;印章刻制单位在印章制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将印模信息、用章单位信息等报送公安机关备案,用章单位无需到公安机关办理公章刻制备案。
5、用章企业符合规定申请刻制印章,印章刻制单位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印章刻制。
措施解读:随着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公安机关不断深化特种行业许可、备案事项工作。一是将旅馆业、典当业等特种行业许可证审批由“先证后照”前置审批调整为后置审批;二是实行“一个窗口”受理审批,并通过网络发布、现场公示等形式,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法律依据、准入条件、程序、流程、结果等特种行业许可审批、备案事项信息。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申请材料。三是将特种行业许可审批事项全部下放至县(区)级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此次实行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告知承诺制和娱乐场所、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等企业提交备案材料,是让企业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后即可开业经营,不用再等公安机关进行实质性审核或者开具备案回执后开业经营,进一步压缩了企业开办时间和成本、更好地解决了企业和群众办事“难、慢、繁”等问题。旅馆、歌舞、游艺、棋牌、洗浴、印章、印刷、旧货、机动车修理、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以及房屋出租等场所、行业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备案和报送登记信息的,报送有关材料并由公安机关在1个工作日内确认后即完成报备。这项便民利企举措实行后,公安机关将通过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引导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依法查处违规违法企业。同时,公安机关在国务院构建“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框架下,抓紧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最终实现“一网通办”,让群众“不跑腿”即可完成事项办理。
近年来,公安机关大力推进保安培训许可“证照分离”改革。一是将保安培训许可证审批由“先证后照”前置审批调整为后置审批。二是实行“一个窗口”受理审批,并通过网络发布、现场公示等形式,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法律依据、准入条件、程序、流程、结果等保安培训许可审批事项信息,对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申请材料。公安机关此次实行保安培训许可告知承诺制,是让申请人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后即可开业经营,不用再等公安机关进行实质性审核后开业经营,进一步压缩了企业开办时间和成本、更好地解决了企业和群众办事“难、慢、繁”等问题。这项举措实行后,公安机关制作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并一次性将设立保安培训单位的法定审批条件、应当提交的材料及有关法律责任告知申请人。同时,通过全覆盖核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密检查申请人在达到法定条件前是否开展经营服务或培训活动。通过会同有关部门和保安行业协会建立健全保安培训单位诚信管理制度,强化企业的市场秩序第一责任人意识,推进保安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努力营造法治便利的保安行业发展环境。
6、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培训单位设立许可办理时限,由30个工作日缩短为20个工作日。
措施解读:据统计,截至2017年底,全国保安企业发展到8246家,保安队伍发展到483万人,保安培训单位发展到1200余家。随着“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和保安监管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快,各地公安机关保安监管工作效能普遍提升,开展行政审批的效率大幅提高。近年来,部分省区市积极探索实践缩短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培训单位审批办理时限,取得了较好效果。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缩短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培训单位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时限,简化保安行政审批手续,有利于降低企业获取行政许可的时间成本,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保安行业发展。
7、普通保安服务公司在省级行政区域内设立分公司备案不再到公安机关办理。相关企业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设立分公司业务时,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采集信息并推送至公安机关,办事企业不再向分公司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材料备案。
措施解读:《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和《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第十五条关于对普通保安服务公司在省级行政区域内设立分公司到公安机关备案的规定规范了市场秩序,公安机关对辖区内保安服务公司的监管得到了加强。随着我国保安服务业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保安企业需要开拓市场,开展跨区域服务。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为解决企业办事慢、办事繁的问题,政府部门间应加快互联互通,深化信息共享。公安机关简化普通保安服务公司备案工作流程,不再向分公司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材料备案,改由市场监管部门在企业办理设立分公司业务时,通过登记系统采集登记基本信息以及公安机关要求提供的备案材料信息,并及时、定向推送至公安机关业务信息系统,从而运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提升服务效能。
二、减轻企业经济负担
8、全面停止收取印章刻制单位入网费、服务费,严禁强制换章、垄断经营。
措施解读:印章刻制费用属于市场行为,由印章刻制企业收取,但近年来一些印章系统承建单位利用公安机关建设推广印章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之机,收取入网费、服务费等不合理收费,间接抬高了印章刻制价格。随着“放管服”改革和公安改革的深化,公安部要求各地禁止收取入网费、服务费等费用。各地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的决策部署,不断完善印章刻制业治安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极个别地方仍存在变相收取入网费、服务费等不合理收费的问题。为不断激发市场活力,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公安部决定实施以下措施:全面停止收取刻章企业入网费、服务费等不合理收费,严禁强制换章、垄断经营。按照公安部印章业治安管理改革工作部署中“不断提升技术含量、不断提升管理能力、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印章价格稳中下降”的“三提升一下降”原则,公安部研发了印章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和印章刻制单位客户端备案软件,免费提供基层公安机关和印章刻制单位安装使用,同时明确要求各地全面停止收取入网费、服务费等不合理收费。今后印章刻制价格将以市场调剂为主。
三、减免企业办事证明材料
9、企业申请办理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不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
措施解读:《典当管理办法》规定,申请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需提交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在内的申请材料,该规定对加强典当业的治安管理和促进典当业的健康发展都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公安机关信息化建设的深入推进,公安机关将通过与银保监部门共享企业设立登记信息查询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通过公安机关内部查询方式确认有关人员有无犯罪记录(外籍人员仍需要提供所属国家或者地区无被刑事处罚记录证明),切实减免企业办事证明材料,不断推进便民利民措施落地见效。
10、企业申请办理保安服务许可证,不再需要提供拟任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的5年以上军队、公安、安全、审判、检察、司法行政或者治安保卫、保安经营管理工作经验证明,以及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的证明。拟任的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主要管理人员为外国人的,不再需要提供5年以上保安经营管理工作经验证明。
11、企业申请办理保安培训许可证,不再需要提供申请人、投资人、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及师资人员的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培训机构主要负责人的工作经历证明。
措施解读:《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以及《保安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关于申请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和保安培训机构需要提交上述有关人员相关工作经验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规定,对加强保安行业的安全监管、促进保安行业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公安机关信息化建设和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的深入推进,公安机关能够通过信息系统内部查询确认有关人员是否存在犯罪记录,不再需要设立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培训机构的申请人提交有关人员无犯罪记录证明(外籍人员仍需要提供在所属国家或者地区无被刑事处罚记录证明)。同时,允许有关人员(包括外籍人员)不再提交证明其相关工作经验、经历的材料,公安机关采取当事人书面承诺、部门间核查、加强事后监管和追究违诺责任等形式予以替代,有利于解决群众和企业办事难、办事繁的问题,也体现对外籍人员的国民待遇原则,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战略部署,减轻群众和企业申请设立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培训机构的负担,促进保安业的改革发展。
12、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合格证,不再需要提供金融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不再需要提供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相关资质证明和安全技术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不再需要提供房产租赁或者产权合同复印件和租赁双方签订的安全协议书复印件。
措施解读:根据《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7年7月修订),银监部门不再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筹建报告进行审批,因此,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合格证时也不再需要向公安机关提交金融监管机构的批准文件。由于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原开展的“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工作”已自2015年6月停止,因此,金融机构不再需要安防工程施工单位提供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相关资质证明。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第58项“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核发”已经取消,因此,金融机构不再需要向公安机关提供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金融机构新建营业场所、金库的房产安全性问题,由金融机构在选址筹建时自行审查,不需要提交公安机关审核。
四、建立企业内部安全随访制
13、根据企业需要,辖区公安机关选派民警担任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联络员”,加强与企业的联系互动,帮助企业发现整改安全隐患、完善安全保卫制度,指导企业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维护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
措施解读:企业的安全稳定直接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为更好服务企业、服务经济建设,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防范能力,公安机关根据企业需要,选派优秀民警担任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联络员”,通过走访座谈、电话沟通等方式建立沟通联络机制:一是会同相关部门对企业内部安全开展全面检查,帮助企业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减少盗窃、诈骗等可防性案件的发生;二是发挥专业优势,定期向企业通报警情并进行风险预警,指导企业完善安全保卫制度,协助企业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提升企业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能力和水平;三是及时受理企业的报警求助,对盗窃、诈骗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依法严厉打击,快侦快破。
五、为群众办理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提供便利服务
14、为企业集体用工、急需用证的高考考生等开设办理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绿色通道”。集体用工企业,高考、各类职业资格考试考生等急需用证的群众,可以通过各地公安机关建立的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办理“绿色通道”,享受优先受理、优先上传信息、优先制证服务,确保及时领取证件。
措施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结合本地实际,不断优化办证流程,充分发挥信息化优势,进一步缩短办证时限,最大限度地为群众办理居民身份证提供便利。为满足高考、各类职业资格考试等特殊情况群众用证急需,公安机关进一步优化居民身份证办理工作流程,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依托公安人口信息系统,建立居民身份证快速办理“绿色通道”,优先受理申请、优先上传信息、优先证件制作,确保群众及时领证。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流动人口数量逐年增加、规模不断扩大。据国家统计局发布,2017年全国流动人口已达2.44亿人。为着力解决他们在流入地面临的子女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我国于2016年开始实施居住证制度,截至目前,全国所有城市和县均已发放居住证,2016年至2018年10月共发放居住证7500余万张。为减轻企业集体用工办证负担,公安机关建立居住证办理“绿色通道”,进一步便利集体用工企业为员工申报暂住登记、办理居住证。
15、居民身份证相片“多拍优选”。群众如果对拍摄的居民身份证相片不满意,可以申请重新拍照3次,从中优选满意相片。办理过居民身份证的群众,2年内再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可以使用原相片信息办理。
措施解读:自2004年全国开始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至今,累计制发二代证超过18亿张,居民身份证登记的人像信息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技术标准免费为群众采集,既减轻了群众的经济负担,也能够确保居民身份证作为法定身份证件其登载相片质量的一致性。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群众自身权利意识的增强,广大群众对本人居民身份证相片效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针对这一情况,一些地方公安机关为群众办理居民身份证提供相片“多拍优选”服务,受到当地群众普遍欢迎,目前,已具备在全国推广的条件。此项措施实施后,群众在办理居民身份证时如果对拍摄的相片不满意,可以申请重新拍照3次,从中优选满意相片。同时,对于办理过居民身份证的群众,2年内再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可以使用原相片信息办理,进一步提高群众对居民身份证相片的满意度。
16、居民身份证换证提醒。群众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户籍地公安机关通过微信、短信平台等多种方式提醒群众及时换领新证。
措施解读:在居民身份证使用过程中,有时会出现证件有效期已满而群众并未注意到,导致无法正常办理相关权益事务的情况。针对这一情况,各地公安机关充分发挥信息化优势,梳理掌握本省(区、市)户籍居民身份证有效期限信息,在证件有效期满前3个月,通过“网上派出所”、“网上警务室”、微信等“互联网+”渠道以及电信短信平台等方式提醒群众及时换领新证,尽量避免因证件已过有效期影响群众正常使用的实际问题。
六、优化户政管理服务
17、完善单位和社区集体户制度,利用互联网开展流动人口暂住登记在线申报,为企业用工落户和暂住登记提供便利条件。
18、实行“互联网+户政服务”,企业和群众可以登录各地公安机关网上办事大厅、政务网、移动终端等平台,在线咨询户籍政策、预约户政业务、查询业务办理进度等。
措施解读:近年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稳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普遍放宽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的政策,取得明显成效。为更好地促进农业转移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让群众办理户口业务更加方便、快捷,公安部决定实施以下措施:一是指导各地建立完善企业集体户或社区集体户,帮助解决符合迁入条件但无合法稳定住所人员的落户问题;二是指导各地依托网上办事平台,为群众提供户籍政策在线咨询、业务预约、业务办理进度查询等多项服务。同时,公安部还将指导各地利用互联网开展流动人口暂住登记的在线申报,为企业用工暂住登记提供便利。
(综合中国新闻网、中国网、经济日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