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合肥一市民小晴(化名)致电本报反映,14日17时许她乘13路公交回家,公交车行至龙河路站时,8名农民工准备上车,结果司机让他们下车,称车坏了。没办法,车上其他乘客也只好纷纷下车,没想到大家刚下完,司机又回到车上,关上车门开着空车扬长而去。(6月16日《安徽商报》)
合肥一名公交车司机,拒载8名农民工,令人心寒。从表面看,是因为农民工素质不高,身上脏,或携带的行李多,惹恼了公交车司机。但从深层次分析,是公交企业及员工思想观念出现了偏差,拒绝向农民工提供公共服务。因此,公交车拒载农民工,从小处讲,是对农民工群体的一种歧视和排斥;从大处讲,缺少服务大众的责任担当,违背了公共服务伦理。
事实上,农民工素质不高也好,身上脏、行李多也罢,均不足以成为公交车拒载农民工的理由。所谓公交车,是为广大公众服务的,这些农民工不管他们来自哪里、从事何种职业,既然来到了这个城市,也就是城市中的一员,应该享有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待遇。公交车司机岂能以他们的身份和地位为标准,人为设限,无理设禁?这样制造另眼相待的差别和歧视政策,于情不符,于法无据。
既然城市建设离不开农民工,那么城市就该包容和接纳农民工,这既是以人为本的原则要求,也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客观需要。那么,城市管理者就该充分考虑农民工的现实困难和需求,为他们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提供便利的生活条件,给予平等的人格尊重。如果乘公交车这样最基本的问题都得不到解决,都要遭受种种限制和排斥,又如何让他们热爱这座城市,安心留在城市,积极建设城市?
可见,公交车拒载农民工,加剧了城乡情感隔离。对于广大农民工来说,与他们息息相关的,不仅是乘公交车被歧视的问题,而是在农民工这顶戴了30多年的大帽子之下,他们如何才能享受到城里人的同等权利。城市要反哺农村,接纳农民工,必须首先摒弃歧视农民工的这种“洁癖”。值得注意的是,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让农民工融入城市,将从人文关怀走向制度设计”。因此,城市管理和服务者,应主动创造条件,采取有效措施,让每个农民工都能够平等地享有城市发展所带来的社会福利,从制度上给他们以心理认同和情感归宿。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