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招生的分批次录取,是各地普遍采用的方法,是经过多年实践形成的录取工作模式。实践证明,分批次录取给考生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录取机会,为圆满完成以往每年的录取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因此,这种录取工作模式在一定历史阶段是符合我国国情的,我们要用科学的态度,全面地、历史地看待。
我国地域广大、幅员辽阔,各省之间经济发展不平衡,考生数量、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应用程度的省际差距较大,因此,全国不可能采用一种录取办法来解决全部问题,只能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大的格局和框架下,由各省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录取办法,教育部不作统一规定。由此形成了各省之间批次设置、每个批次的院校划分、志愿设置和录取办法各有不同的现状。
各省过去在招生中设立的本科一批、二批、三批,目的是为了方便录取工作操作,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因志愿填报不当造成的高校生源不足或考生落选情况。每所高校每年在各省的录取批次,由各省级招生机构根据高校申请和历年录取分数等因素,与相关高校协商确定,同一高校或同一高校的不同专业,在不同省份的录取批次可能不同。因此,各省之间的分批次录取并没有可比性。
当然,任何事物都有利有弊,分批次录取模式是增加考生录取机会的一种办法,使生源大省应用信息技术手段实现网上录取和管理成为可能,对实现高校招生的公平公正、提高录取工作效率确实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这种办法存在一些与形势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人为地将高校分成批次,各省之间批次设置和院校划分标准不一;造成社会和考生简单用录取批次划分评价高校,形成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歧视和偏见。
对此,《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一些省份已经出台了实施方案,将增加学生与高等学校的双向选择机会,实现考生和高校双赢。教育部也在积极推进这方面工作:指导各省份平稳推进录取改革,逐步缩减并取消录取批次;组织专家按新形势和录取工作新要求升级录取系统、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等。今年,已有山东等十几个省份取消了本科三批,迈出了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的重要一步。上海市更是率先将本科一批、二批合并,有的省份已公布2017年将本科一批、二批合并。
目前,各地都在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考虑并开始实施逐步改进录取模式。新的录取方式和管理办法会更符合国情,更加合理完善、方便快捷,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会更加公平公正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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