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遭遇突发事件时,志愿者作为一支社会力量,在应急救援中积极作为,协助政府处理公共危机,已经成为一种国际惯例。社区作为最基层的社会组织,与人民群众联系最为紧密。组织社区志愿者队伍开展自救互救,是防灾减灾的有效途径。
具体实践中,社区志愿者在组织和协调方面,往往缺乏统一的指挥和协作;从志愿者队伍角度看,有的年龄偏大,有的缺乏专业训练。因此,须大力发展基层志愿者,组成一支以社区为基本单元的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志愿者救援队伍,建设“有准备的社区”。
建设社区志愿者参与的制度环境
首先,要在思想上坚持基层导向,重视“建设有能力的社区”,营造志愿者参与公共管理的良好环境。提倡居民在自我防护的同时,积极参加应急救援活动,践行“自救、互救、公救”相结合的模式,并提倡两个理念:“自己的生命自己保护”的“自救”理念和“我们自己的城市(社区)我们自己保护”的理念。
其次,要通过制定法律法规,鼓励更多的志愿者参与社区应急管理。制订公共灾害社区志愿者相关规则,将志愿者服务纳入社区应急救援体系,明确体现志愿者组织地位、作用以及与社区合作参与应急管理的流程,方便在应急救援的紧急状态下,做到对志愿者组织的有序管理,也有利于调动志愿者组织参与应急管理的积极性。从法律层面明确志愿者组织与政府的权责划分,使双方明确在应急管理中需要干什么和不干什么,如何合作协调。在应急管理中政府主要关注宏观层面的应急目标,而社区志愿者可以承担保护受灾人群基本权利等具体事务,发挥其专业性、公益性、民间性等优势,提供更加迅速精细的服务。
完善社区志愿者的参与机制
首先,要建立多元化的参与渠道。在社区广泛宣传官方、半官方、民间等不同的志愿者组织及其参与方式;有针对性地在新媒体发布招募信息,多方面拓宽志愿者的参与渠道;开辟多元化的报名注册途径,积极推进救灾志愿者登记制度,平时就接受志愿者登记,让志愿者招募工作成为常态。
其次,要广泛动员群众参与社区志愿者组织。可以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增强社区群众的社会责任感,营造集体、协作、奉献的文化环境;发挥社区内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组织动员群众的作用,推动小区居民积极参与应急管理事务,组织群众积极参与应急救助组织。
最后,要组成多方参与、具备不同专业技能的志愿者队伍。组建专业化和参与性相结合的志愿者队伍,形成社区公共危机事务的协同志愿服务和自救互救的有效机制。利用社区访问等机会,详细了解辖区居民的技术特长、专业和联系方式,对医务工作者、消防队员、工程师、退伍军人等各方面专业人员进行登记,动员其参与到社区志愿活动中来,最大程度地提升社区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的专业人才储备。建立一支分布广泛、具有专业素养、涵盖各行各业的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
建设有序的社区应急志愿者行动网络
有备则无患,建设“有准备的小区”,首先要制订针对不同类型突发事件(地震、火灾、突发疫情等)的应急预案。根据各种预案的特点,适时开展演练,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紧急有序高效地开展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其次,要完善志愿者的信息库建设,加强日常联络和交流。针对不同类别的志愿者,社区应当在培训、评估与激励等相关措施方面做好分类别的管理,并通过网络社区、微信群等平台保持日常联络和交流,保证每一位志愿者都能根据自身的条件发掘自身的资源,找准自己的位置。
最后,要建立多元主体协同应急机制,畅通政府、社区以及志愿者之间的沟通渠道。努力把握预警前期的黄金时段,实现危机信息的无障碍沟通;统一协调应急力量,统一调配应急资源。政府主导对志愿者进行指挥和协调,以突发事件“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来定位应急救援志愿者的职责,保障社区救援行动有序、高效地开展。
健全应急志愿者保障激励机制
首先,是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对志愿者在应急救援活动中受到人身权益损害时提供安全福利保障,多种渠道为社区志愿者提供充足的经费保障;通过参加技能培训和观摩专业队伍训练、模拟演练等为他们提供专业技能保障。
其次,是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完善志愿服务的认可机制,可以通过权力下放等办法激发他们的自豪感和使命感;通过个税减免、物业费减免、物质奖励、优先就业等措施,使其感受到志愿服务带来的成就和喜悦。
(作者单位:浙江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嘉兴学院研究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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