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钱江晚报·小时新闻客户端报道,4月1日起,交通运输部印发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始施行,“车内进食”“手机外放”等影响运营秩序的7类行为受到约束。
该《办法》是首部在国家层面上统一了对轨道交通不文明行为的界定的部门法规,有助于形成更为广泛的社会规范。同时也意味着,乘坐地铁等城市轨道交通开始进入“有法可依”时代。
在此之前,不少地方出台过地方性的轨道交通乘客守则。比如,杭州早在2012年10月1日,就实施了《杭州地铁乘客守则》,北京于去年5月15日发布了《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规定乘客在地铁上不得有进食、霸座、推销营销、大声播放视频音乐等行为。
但是,由于缺乏全国层面的法规条款作为参照,各地在制定实施地方性法规时,对车厢内的不文明行为的范畴界定是千差万别。比如,南京地铁将车厢内喝水也纳入了禁止范畴,一度引发了网友的非议。
不可否认的是,许多乘客的文明程度远没有跟上地铁的发展速度,以至于在乘坐地铁等轨道交通时,出现了一些不合时宜、不文明的行为,比如《办法》中罗列出的“车内进食”“手机外放”等行为屡见不鲜。
有人或许会认为,自己为抓紧时间在车厢内吃东西,或者因无聊而在车厢里刷抖音,完全是个人自由,怎么就成了影响他人的不文明行为了呢?
这种认知是不对的。地铁车厢属于公共空间,在私人空间里一些无伤大雅的行为,可能在公共领域就会显得不合时宜。地铁车厢不仅空间封闭,而且人员密集,又都是相互不认识的陌生人,生活习惯千差万别,此时如果在车厢里吃东西,食物所散发出的气味就难免会影响到其他乘客,比如有人对韭菜的味道过敏。又比如,有人想安静地看会书,或者想乘坐车的时间补个觉,却偏偏旁边的人用手机外放刷抖音、看偶像剧。
这些看似纯属个人行为,但在公共空间里却是缺乏公共意识的行为,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这些让人难以忍受的气味和声音,会影响到其他乘客坐地铁的舒适度。
不过,《办法》虽然对这些不文明行为以“禁止”和“不得”字眼加以明确,但没有规定它们的法律后果,因此《办法》的约束力和威慑力都不算强,更多依赖于每个人的自觉,有待后续配套罚则出台。
营造出和谐的乘车环境,最终惠及的是每一个乘客。要消除不文明行为,《办法》的实施是一个好的开始,最终还是要靠每个人从自己做起,提升公民意识和文明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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