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浙江在线 >  时政新闻 > 时评 正文
以生物信息方式进入小区是否可行杭州物管新条例修订草案正在公示
2020年11月25日 07:11:42 来源: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记者 肖菁

  一方面是对新科技的跃跃欲试,另一方面是后疫情时代的推动,我们的个人信息被各种产品和服务以捆绑的方式强迫收集。

  好在《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中已经非常开创性地明确物业服务人不得强制使用指纹、人脸识别等生物信息方式进入小区。

  《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被提请至杭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后,正在“杭州人大”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为11月27日。

  修订草案中的突破背后有浙江理工大学特聘副教授郭兵的努力。郭兵是法学老师,此前因为不满杭州野生动物世界要求会员刷脸入园而提起诉讼,此案被业内评价为“中国人脸识别第一案”。

  10月9日,杭州市司法局组织召开了对“修订草案”的立法听证会上,郭兵作为听证会陈诉人参加会议发表自己的意见。事后他说,意见被采纳,挺兴奋挺意外的。

  个人信息分为普通信息和敏感信息,而人脸、虹膜、指纹等属于敏感信息,比如支付都能仅凭这些信息进行,这类具有唯一专属性的个人信息一旦泄露,势必对人身和财产安全都产生无可挽回的祸患。

  祸患也已初露端倪。小区采集,公司采集,公共场所、各类APP都对人脸进行采集,而大量风险集中在存储环节。由于人脸识别应用五花八门,也没有统一的行业标准,大量的人脸数据都被存储在各应用运营方,或是技术提供方的中心化数据库中。数据是否脱敏、安全是否到位,哪些用于算法训练、哪些会被合作方分享,被采集者真正知道的估计很少。

  在我国立法中,对个人信息采集有“合法”“正当”“必要”三原则,然而目前大规模的应用场景中,能经得起这三原则拷问的又有多少?

标签: 责任编辑:黄咏
相关阅读
微信分享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19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浙江在线版权所有

以生物信息方式进入小区是否可行杭州物管新条例修订草案正在公示